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民政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民政局编制了《遂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遂宁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为:https://smzj.suining.gov.cn/ 此外,还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对部分信息予以公开。
  (二)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市民政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公开的信息除信息本身规定有公开期限的或新信息产生、原信息废止的,已公开的信息一般长期保留;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通过申请查询公开。
  (三)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公开形式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文号 公开时限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遂宁市民政局部门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遂宁市民政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民政动态、规划信息、执法监督、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重要会议、公示公告、建议提案、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年报12个一级类别和8个二级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市民政局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民政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504室,受理电话:(0825)2325678,邮政编码:629000。
  受理时间:按照规定的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保密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市民政局申请公开民政信息,应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表》可以在市民政局网站下载,或到本局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市民政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民政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当面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到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3)通过遂宁市民政局网站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受理机构,邮件地址:312014441 @qq.com。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的处理
  (1)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受理机构即时登记。
  (2)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5个工作日):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不存在或不属于市民政局的公开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信息不存在或查找的方式和途径;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申诉监督
  公开权利人可就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民政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504室)进行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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