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我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遂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从“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栏目查阅。

  遂宁市财政局网址:https://sczj.suining.gov.cn/

  遂宁市人民政府网址://www.macharness.com

  (二)公开形式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主要通过“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登录网站,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遂宁市财政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25-2311638   传 真:0825-2320079

  通讯地址:遂宁市燕山街86号 

  邮 编:629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申请表也可到本委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目前,我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申请人,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25-2311638)。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申请人的申请需求,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20个工作日内答复。涉及第三方利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意见征求时间不计在答复时间内)。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我局经批准后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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