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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射洪市2025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11-05 11:10 字体: [ ] 颜色: [ ] 来源:

 遂府函〔2025286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射洪市2025年第8批次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射洪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射洪市2025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射府〔2025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呈报的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射洪市瞿河镇金山村1组、新华村1组,共计0.1040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林地0.104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射洪市2025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

三、你市要严格履行转用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证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补偿安置未落实前,不得强行使用被转用土地。

四、你市应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严格按照土地用途、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供地手续。

五、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射洪市2025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51031日         


附件

射洪市2025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射洪

瞿河

金山

1

0.0607

0.0607

0.0000

0.0000

0.0607

0.0000

0.0000

0.0000

新华

1

0.0433

0.0433

0.0000

0.0000

0.0433

0.0000

0.0000

0.0000

集体土地小计

0.1040

0.1040

0.0000

0.0000

0.1040

0.0000

0.0000

0.0000

合计

0.1040

0.1040

0.0000

0.0000

0.1040

0.0000

0.000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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