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第15批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遂宁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第15批2018年11月2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510000201811170055 遂宁射洪县太和镇余荣贵无当地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评审手续,正在违法修建的买牛场和杀牛场位于长岭岗生态园脚下,挖山而建,极容易造成山体塌方,存在安全隐患,此买牛场与杀牛场如果建成,会严重污染涪江水源,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核实、查处。 遂宁市 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群众所反映的余荣贵修建买牛场和杀牛场,实为余建富等8户回民拟修建的回民肉牛集中屠宰临时过渡点,该点位于县城美丰工业园长岭岗北侧山脚,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已实施征地补偿,土地平整前为回民肉牛交易场所和个别群众擅自耕种土地。                        
   1.
关于反映遂宁射洪县太和镇余荣贵无当地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评审手续,正在违法修建的买牛场和杀牛场位于长岭岗生态园脚下,挖山而建,极容易造成山体塌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工作专班调查走访,所反映的余荣贵修建买牛场和杀牛场,实际为余*富等8户回民拟将长岭岗山脚原肉牛交易场用作肉牛屠宰临时过渡集中点,未取得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相关审批手续。20181116日经四川蜀东地质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地质调查,该买牛场和杀牛场位于美丰工业园区长岭岗北侧山脚邓家岩斜坡处,由于坡脚开挖修建临时屠宰场,且岩体中节理发育,如果长期受浅表风化及降雨、地表水的不利作用下,将会导致坡体表面出现崩滑、掉块现象,易形成崩塌,对坡脚、公路行人形成危害。            
  2.
关于反映此买牛场与杀牛场如果建成,会严重污染涪江水源,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核实、查处问题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工作专班调查走访,该买牛场与杀牛场现状为开展土地平整,未修建任何地上建筑物,不存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属实  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英。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责任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朝晖、县城管执法局局长邬涛。
  
关于遂宁射洪县太和镇余荣贵无当地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评审手续,正在违法修建的买牛场和杀牛场位于长岭岗生态园脚下,挖山而建,极容易造成山体塌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责任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朝晖、县城管执法局局长邬涛。整改如下:
    
(一)立即停止建设,确保现状不改变已责令余建富等8户停止建设,所有机械已全部离场;聘请测绘单位进行土地测绘,经比对,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4.2亩,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南控规用地布局为公园绿地,未进行地上建筑物修建,保留土地平整状态。责任单位坚持常态化巡查。(20181119日完成整改工作,实际从20181112日已开始整改)
   
(二)加快射洪县集中宰牛场规划选址,用于清真牛肉定点屠宰20181119日上午10:00,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马英召集国土、子昂街道办事处、规划、环保、瞿河农业园区、畜牧、城投等部门负责人在县委六楼会议室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就射洪县集中宰牛场规划选址问题进行会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业环保政策,议定在遂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瞿河农产品加工园区内进行重新规划选址,初步确定2块用地方案,在征求相关群众意见后,形成规划供地方案报县土资委会审核。(20181231日完成整改工作)
    
(三)进行生态修复。按照1119日专题工作会议安排,县城投公司、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于当天下午立即拟定土地绿化方案,明确按照县城市总体功能分区布局要求,在土地上进行树木和草坪种植。
    
(四)加强巡查,确保无违法建设行为发生按照1119日专题工作会议安排,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建设中队于1119日起开展动态专项巡查,无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工作常态化。
 
2 x510000201811170021 遂宁市蓬溪县任隆镇全镇居民生活污水、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街边小河内,造成河流污染。要求政府修建污水处理厂 遂宁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群众反映遂宁市蓬溪县任隆镇全1.关于镇居民生活污水、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街边小河内,造成河流污染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当前任隆镇无污水处理厂及能达到标准排放的治污设备。任隆镇场镇绝大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粪便经过化粪池进行沉淀,通过场镇的排污管网汇集后排入河道;另有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未接入场镇排污管网,通过自身单独修建的化粪池,对生活污水、粪便进行沉淀后排入河道内;还有部分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内。
2.
关于群众反映要求政府修建污水处理厂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
按照《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污水处理厂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任隆镇于20187月启动了污水处理厂网建设前期工作,目前,任隆镇场镇污水处理厂网建设项目已完成选址、地形测绘、可研报告、地勘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环评、施工图设计,预计于2019年启动任隆镇场镇污水处理厂网建设工程。
属实 责任领导:副县长廖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任隆镇政府。
责任人:县住建局局长陈茂秋、县规划局局长冯昭奇、县财政局局长何龙、县环保局局长钟奇志、县国土局局长罗时剑、县水务局局长杨琪、任隆镇镇长张挺。
(一)关于镇居民生活污水、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街边小河内,造成河流污染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任隆镇政府。责任人:县住建局局长陈茂秋、县规划局局长冯昭奇、县财政局局长何龙、县环保局局长钟奇志、县国土局局长罗时剑、县水务局局长杨琪、任隆镇镇长张挺。在20181210日前,清掏、整修任隆镇场镇老化陈旧化粪池;在20181231日前,连通分散直排的管道,对污水进行临时性收集处理。
(二)关于群众反映要求政府修建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县住建局局长陈茂秋、县规划局局长冯昭奇、县财政局局长何龙、县环保局局长钟奇志、县国土局局长罗时剑、县水务局局长杨琪、任隆镇镇长张挺。由县住建局牵头,县规划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协助任隆镇政府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网项目,按照污水厂网建设流程,在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基础上,顺排工序,倒排工期,于201812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20191月底前完成项目的预算和财评, 20194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青苗补偿,20195月底前项目开工建设, 201911月底前实现项目厂区和配套管网建设完工,201912月底前完成设备调试并投入运行,将场镇的生活污水、粪便收集至新建的场镇污水处理厂区进行集中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