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权责清单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权责清单基本要素及编制和动态调整程序,健全权责清单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权责对等,清单一体化。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细化行政权力的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设定依据及与之相对应的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免责情形等9个权责清单基本要素,实现权力与责任一一对应,构建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模式。
二是系统思维,程序规范化。全面梳理法律法规立改废、省级清单调整、机构改革等权责清单编制及动态调整情形,明确行权部门申报、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等程序,在宪法、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法律体系框架内,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逐项审查权责事项,确保权责事项的合法性、完整性、一致性。
三是政策配套,服务便民化。由政务服务部门指导行权部门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权责事项的管理维护,编制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大力开展审批服务流程再造。配套出台《审批监管执法协调联动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作等7项协作机制,强化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助力审批服务效能提升。
四是机制协同,监督立体化。建立权责清单公布实施机制,明确行权部门权责清单公布的平台、时限及程序,健全权责清单运行考核、内部监督、社会公众意见收集等机制,强化政府统筹领导、职能部门分工配合,构建内外联动、多方协同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有力促进部门规范行权、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