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五个强化”推进政府履职评价 助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遂宁市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在市政府领导下,市政府教育督委办以“五个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明确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约请市委绩效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参与实地督导。评价结果可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强调了结果运用,对激励约束措施作了相应规定。

二是强化指标设计。市政府教育督委办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遂宁市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测评体系》。《测评体系》指标共24个评价要点60个测评点,主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我市当前教育热点难点以及薄弱环节来制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注重精准发力。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做好工作汇报,加强与市政府办、市委目标绩效办的对接协调,积极推动将政府履职评价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经请示同意,市委目标绩效办印发了对县(市、区)、市直园区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评分和目标绩效倒扣分,成为全省率先将教育履职工作纳入对县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的市(州),切实增强了教育督导实效性和权威性。

四是强化流程规范。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对县级政府履职评价通知文件下发后,及时开展业务培训,详细解读指标体系。在县级政府自查自评和网络填报基础上,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评报告和网报材料进行监测评估和材料评审。市政府教育督委办根据第三方机构反馈的“问题清单”和市教体局内部科室根据平时掌握情况梳理的“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了实地督导。进行了督前培训,设计了科学严密的工作流程,制定了严明的纪律规定。对需回避的工作人员作了及时调整,强化了纪律规定执行的刚性要求和监督管理。

五是强化专业权威。注重突出督导人员的专业性和督导工作权威性。在督导人员选配上,注重选精配强、优化结构,聘请(约请)了市教体局业务骨干、市直部门督学专家、市外省督学和督导评估专家以及省教科院专家团队参与实地督导工作,增强了督导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达到了良好的效果,评价工作得到多方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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