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基层治理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遂宁市政府做了这些安排


12月19日,市政府印发《遂宁市“十四五”城乡基层治理规划》,要求未来五年,全力打造全民参与、协商民主的和谐宜居场景。

拓宽全民参与渠道

健全“一约四会”制度,建立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推广“六手印记”“乡约银行”“小区110”等机制,为居民参与提供丰富载体。

完善协商民主机制

以自治为基础,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议事会制度,完善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席协商制度。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村(社区)重要事项开展民主协商,抓好协商成果督促落实。

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广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民主恳谈、村务监督等制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制定“小微权力清单”,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

同时,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逐步丰富居民参与公共事项决策的有效形式。探索非户籍居民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

延伸阅读

12月21日,在全市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和村级公开专项监督工作会议上,市民政局介绍了我市已有的实践做法:

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

全面推行村干部专职化管理,深入实施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工程,加快建立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拓宽村(社区)干部来源渠道和上升空间,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同时,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完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市委组织部制发了《遂宁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用权行为规范》,梳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工程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办事服务、组织人事、村务监督等8大类权力,瞄准“一把手先定调子”等35个用权风险点、聚焦危房改造等15个关键领域、52个重点项目,架起用权“高压线”,切实把村党组织书记权力“关进笼子”。明确“八严格”要求,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提出实行末位表态发言、利益回避、重大事项报告等创新举措,提出“38个不准”用权禁令,全面加强“一肩挑”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权力的监督约束。将小微权力运行纳入“后半篇”文章重点任务。射洪市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构建了“三维立体监督体系”,加强日常监督、紧盯重点监督、开展问权监督。遂宁高新区构建了“园区、镇、村”三级立体监督网络,推动46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三员”,建立村级纪检委员向镇级纪委、镇级纪委向园区纪工委“六必报”制度,明确了村(社区)书记“七个不准”。

着力强化村(居)务公开工作

市民政局制定了《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将九大类、54项事务列入了村(社区)协商范围,解决了“四议两公开”“议什么”“有事可议”的问题,有效回应了群众的关切。市民政局建立了全市村(居)务公开统一目录,列明公开目录,设立统一标准,明确公开时限,严格内容审核,规范记录存档备案,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村(居)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公开及时、阳光透明,切实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促进了村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办事效率,强化了廉洁意识,增进了党群干群间的信任。安居区统一了村(居)务公开栏模板,统一制作村(居)务公开宣传微视频,通过“1+2+N”的扩展方式实行同步公开,利用“安居区惠民大数据平台”进行公开,保障了外出务工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探索加强基层群众自治

坚持村民自治、农村法治、社会德治相结合,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仅因地制宜、各具特色,而且都“走下墙壁、融进生活”,成为乡村治理的好帮手。船山区出台了《关于印发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试行)等四个配套制度的通知》,全面落实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大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大英县村干部权力清单》,明确21项村(社区)干部权力清单,确保村(社区)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射洪市沱牌镇龙泉村开展乡风文明试点示范工程,成立村道德评议会,设立红黑榜专栏,每个季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环境卫生、社会公德、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集体公益事业、移风易俗等方面进行红黑榜评选。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规范村(社区)事务管理为重点,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根本,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严查”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基层权力监督管理体系,建成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纪律保障。蓬溪县委办制定了《关于建立小微权力“提、考、巡、查”监督管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实施方案》,夯实对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干部的监督管理,着力破解小微权力运行中监督责任缺位、内控机制缺失、监督网络分散等问题。遂宁经开区建立了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薪酬体系、选拔聘用、日常管理、教育培养、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等全方位管理制度。市河东新区围绕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情况,持续深化“问权问效”活动,紧盯土地拆征安补、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开展村(社区)“阳光问权”活动32场次,问权村(社区)干部72人,曝光并整改问题16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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