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0件民生实事计划安排资金35.01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31.03亿元、市级安排0.34亿元、县级安排3.64亿元。
一、为1.18万名新生儿提供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计划安排资金32.75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二、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新增500个普惠性托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计划安排资金50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50万元、市级安排44.5万元、县级安排205.5万元。
三、改扩建1所公办幼儿园,有效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通过统筹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支持建设。
四、支持蓬溪县改造升级儿童救助保护阵地,优化临时监护、救助帮扶、关爱保护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五、保障1.44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顺利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计划安排资金1109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六、为0.78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免保教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计划安排资金75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439万元、县级安排311万元。
七、为1.1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按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计划安排资金2289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049万元、市级安排78.65万元、县级安排161.35万元。
八、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脱贫人口就业7.1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计划安排资金14503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14143万元、县级安排360万元。
九、稳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计划安排资金156111.53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142214.31万元、市级安排1337.83万元、县级安排12559.39万元。
十、为274.75余万名常住居民免费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至少7700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服务及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计划安排资金23578.48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1361.97万元、市级安排302.57万元、县级安排1913.94万元。
十一、为2.32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为5.2711万名低收入妇女购买“两癌”保险,救助112名新增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计划安排资金563.8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60.77万元、市级安排30.73万元、县级安排272.31万元。
十二、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落实好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计划安排资金70608.1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62216.51万元、市级安排695.49万元、县级安排7696.11万元。
十三、改造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60张,提升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实现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功能提能升级(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计划安排资金256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十四、建设3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的助餐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计划安排资金240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十五、为2.13万名65岁及以上城乡独居老年人免费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拓展紧急呼救等服务功能,守护独居老年人平安(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计划安排资金255.6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十六、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15个,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320部,持续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计划安排资金11475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十七、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低限,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计划安排资金46493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37353万元、市级安排500万元、县级安排8640万元。
十八、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10元、8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计划安排资金466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330万元、市级安排316万元、县级安排2014万元。
十九、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万人次、法律援助案件服务0.22万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计划安排资金257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192万元、市级安排10万元、县级安排55万元。
二十、打造集安全示范街、示范校园、文化广场和安全标准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于一体的2个省级安全乡镇(街道),增强基层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计划安排资金50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二十一、对全市2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3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进行避险搬迁安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计划安排资金29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40万元、市级安排50万元。
二十二、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省级食品抽检数量不少于752批次,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置,处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计划安排资金125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二十三、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7个、文化馆6个、美术馆6个、综合文化站(中心)124个、博物馆和纪念馆4个,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不少于9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体育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计划安排资金3289.3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二十四、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143公里,同步完善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提高道路互联互通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计划安排资金8462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6462万元、县级安排2000万元。
二十五、新建和改造机电提灌站101个,助力农民稳产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计划安排资金1230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二十六、推进大英县乡村水务示范县建设,新建农村供水工程1处,提高1.6万人的饮用水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待省级资金分解下达后明确。
二十七、提升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质量,新建5G基站8个(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项目资金由省级直接拨付。
二十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5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计划安排资金2461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资金。
二十九、为3310名14岁在校女学生提供HPV疫苗接种补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计划安排资金198.6万元,其中市级安排34.32万元、县级安排164.28万元。
三十、新建和改建464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资金由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主体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