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环保督察组转交遂宁市第七批信访件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遂宁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第7批2018年11月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510
000
201
811
090
031
遂宁市船山区滨江路云锦水都跳广场舞的每天三波,非常扰民,几台音响一起,声音太大,吵的心脏不舒服。曾经上报派出所、街道办、城管等部门,曾上门三次监测并委托第三方监测,都是到家里把门窗全部关好以后监测,非常走形式,没有解决我们的根本问题。希望可以控制音量。与D51
000
020
181
109
006
5
号案件重复。
遂宁市 噪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关于群众反映滨江路云景水都每天有人跳舞声音很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11月10日9:00,船山区副区长廖锦标带领环督办追责问责组、案件督办组、宣传报道组、区环保局、区文广局、区城管执法分局相关人员到被投诉区域开展现场督导,未发现有广场舞及唱歌群体;15:00有1起广场舞(歌),队伍规模为20余人,2起唱歌;20:00有5起广场舞,队伍规模约110余人。
二、关于群众反应部门走形式,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1.2018年11月5日,在接到D510000201811040065号投诉案件后,针对油房街与滨江路交界处至银河路与滨江路交界处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成立了专案工作组,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按照《遂宁市船山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区文广局、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巡查组,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从11月7日开始,已根据广场舞(歌)活动规律,对滨江公园展开了联合巡查,并实行了签到制度。
2.2018年11月6日组织区城管执法分局、区环保局分别于11:50、15:00、20:05三个时段,到离群众举报广场舞点位较近的云景水都14楼*
、湖畔阳光里6楼*居民家中进行噪音监测工作,存在疑似噪音超标。
3.2018年11月7日区城管执法分局购买第三方噪音检测机构服务,由四川东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分别于17:00-18:00、19:00-20:00两个时段到离群众举报广场舞点位较近的云景水都14楼*号、湖畔阳光里6楼*号居民家中开窗进行噪音监测工作,监测结论符合居民生活环境,广场舞产生的噪音未超标。
4.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文广局、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广场舞(歌)组织者的教育引导,责令其按照文明公约,严格控制音量,严禁使用重低音,同时,对音箱加装隔音挡板,喇叭背对居民区。目前,已对广场舞(歌)组织者进行了教育,音箱已加装隔音板,喇叭使用时背对居民区。
5.2018年11月9日区城管执法分局向广场舞(歌)群体发放宣传资料《市主城区广场舞噪音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温馨提示》标识标牌3块、发放禁噪宣传单300余份。
6.区城管执法分局按照合同约定,对森水保安公司作出处罚。目前,区城管执法分局已扣除森水保安公司服务费5000元,要求公司引以为鉴,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属实 责任领导: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锦标
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
  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绍宏
(一)关于群众反映滨江路云景水都每天有人跳舞声音很大的问题。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责  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绍宏。
在倡导推行全民健身运动的情况下,考虑到广场舞(歌)团体多为中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的公益文化活动,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二)关于群众反应部门走形式,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的问题。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责  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绍宏。
1.责成镇江寺街道办选出居民代表3-5名参与对广场舞(歌)的管控工作,全程配合整治。
2.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区环保局提供技术指导,在天宫路、滨江路沿线,以及金港名都、金帝花园等重点地段,安装噪音实时监测设备,对噪音易发区进行24小时监测,预计于12月31日前完成调试运行。
3.11月11日10:00,区城管执法分局、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区文广局、区公安分局组织居民代表在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对广场舞组织者召开约谈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市主城区广场舞噪音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要求严控活动时间、播放音量。
4.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文广局配合,对广场舞的人数和规模进行严格控制,通过缩减人数,合理调配各支队伍开展活动时间,避免同一时段多支队伍同时活动,达到降噪效果。
5.按照《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公安分局对拒不听从劝导的广场舞组织者进行严格处罚。
6.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森水保安公司加强巡查监管和文明劝导,对音响摆放和音量高低实行管控,实施正向引导。目前,已由原来每天巡逻3次增加至6次以上。同时,增派3名工作人员全时段定点值守,值守时间由原来的8:00—11:00、14:00—17:00、18:00—21:00三个时段,调整为7:30—11:00、14:00—18:00、19:00—21:00。
7.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对打陀螺人员进行文明劝导,要求远离居民区,避免噪音扰民。
8.责成镇江寺街道办、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文广局、区环保局,再次开展上门回访,宣传禁噪工作开展情况,希望得到附近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9.责成区目督室和区效能办加大对噪音扰民工作的跟踪问效,对失岗失职的人员从严处理。
2 D51
000
020
181
109
000
7
油房街与滨江路交接处至银河路与滨江路交接处,每天早上很多人跳广场舞和唱歌,用扩音器播放音乐的声音非常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一直持续到晚上.11月3日打的中央环保督察电话,6号当地城管与环境监测部门做了噪声测试,但是之后就没有其他的整改措施。希望督察组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与D51
000
181
109
006
5号案件重复。
遂宁市 噪音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关于油房街与滨江路交接处至银河路与滨江路交接处,每天早上很多人跳广场舞和唱歌,用扩音器播放音乐的声音非常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一直持续到晚上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11月10日9:00,船山区副区长廖锦标带领环督办追责问责组、案件督办组、宣传报道组、区环保局、区文广局、区城管执法分局相关人员到被投诉区域开展现场督导,未发现有广场舞及唱歌群体;15:00有1起广场舞(歌),队伍规模为20余人,2起唱歌;20:00有5起广场舞,队伍规模约110余人。
二、关于11月3日打的中央环保督察电话,6号当地城管与环境监测部门做了噪声测试,但是之后就没有其他的整改措施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1.2018年11月5日,在接到D510000201811040065号投诉案件后,针对油房街与滨江路交界处至银河路与滨江路交界处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船山区成立了专案工作组,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按照《遂宁市船山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区文广局、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巡查组,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从11月7日开始,已根据广场舞(歌)活动规律,对滨江公园展开了联合巡查,并实行了签到制度。
2.2018年11月6日组织区城管执法分局、区环保局分别于11:50、15:00、20:05三个时段,到离群众举报广场舞点位较近的云景水都14楼*号、湖畔阳光里6楼*号居民家中进行噪音监测工作,存在疑似噪音超标。
3.2018年11月7日区城管执法分局购买第三方噪音检测机构服务,由四川东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分别于17:00-18:00、19:00-20:00两个时段到离群众举报广场舞点位较近的云景水都14楼*号、湖畔阳光里6楼*号居民家中开窗进行噪音监测工作,监测结论符合居民生活环境,广场舞产生的噪音未超标。
4.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文广局、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广场舞(歌)组织者的教育引导,责令其按照文明公约,严格控制音量,严禁使用重低音,同时,对音箱加装隔音挡板,喇叭背对居民区。目前,已对广场舞(歌)组织者进行了教育,音箱已加装隔音板,喇叭使用时背对居民区。
5.2018年11月9日区城管执法分局向广场舞(歌)群体发放宣传资料《市主城区广场舞噪音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温馨提示》标识标牌3块、发放禁噪宣传单300余份。
6.区城管执法分局按照合同约定,对森水保安公司作出处罚。目前,区城管执法分局已扣除森水保安公司服务费5000元,要求公司引以为鉴,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属实 责任领导: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锦标
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
  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绍宏
(一)关于油房街与滨江路交接处至银河路与滨江路交接处,每天早上很多人跳广场舞和唱歌,用扩音器播放音乐的声音非常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一直持续到晚上的问题。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责  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绍宏。在倡导推行全民健身运动的情况下,考虑到广场舞(歌)团体多为中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的公益文化活动,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二)关于11月3日打的中央环保督察电话,6号当地城管与环境监测部门做了噪声测试,但是之后就没有其他的整改措施的问题。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责  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绍宏。
1.责成镇江寺街道办选出居民代表3-5名参与对广场舞(歌)的管控工作,全程配合整治。
2.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区环保局提供技术指导,在天宫路、滨江路沿线,以及金港名都、金帝花园等重点地段,安装噪音实时监测设备,对噪音易发区进行24小时监测,预计于12月31日前完成调试运行。
3.11月11日10:00,区城管执法分局、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区文广局、区公安分局组织居民代表在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对广场舞组织者召开约谈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市主城区广场舞噪音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要求严控活动时间、播放音量。
4.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文广局配合,对广场舞的人数和规模进行严格控制,通过缩减人数,合理调配各支队伍开展活动时间,避免同一时段多支队伍同时活动,达到降噪效果。
5.按照《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公安分局对拒不听从劝导的广场舞组织者进行严格处罚。
6.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森水保安公司加强巡查监管和文明劝导,对音响摆放和音量高低实行管控,实施正向引导。目前,已由原来每天巡逻3次增加至6次以上。同时,增派3名工作人员全时段定点值守,值守时间由原来的8:00—11:00、14:00—17:00、18:00—21:00三个时段,调整为7:30—11:00、14:00—18:00、19:00—21:00。
7.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对打陀螺人员进行文明劝导,要求远离居民区,避免噪音扰民。
8.责成镇江寺街道办、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文广局、区环保局,再次开展上门回访,宣传禁噪工作开展情况,希望得到附近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9.责成区目督室和区效能办加大对噪音扰民工作的跟踪问效,对失岗失职的人员从严处理。
3 D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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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射洪县紫薇路自来水公司的送水车间有五台三四千瓦的电机组,距离居民住房不到十米,每天24小时运转,发出的噪声很大。无数次向自来水公司反映,自来水公司都不理睬。后向县环保局反映,县环保局要求自来水公司在送水车间安装了一个简单的门,但没有作用。建议自来水公司安装消声瓦和隔音门。。 遂宁  噪声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射洪县紫薇路自来水公司”为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射洪县自来水公司,2004年3月改制,由川投水务集团出资收购后更名成立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有限公司,2017年8月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射洪县平安街道办事处,东临文化路、北临紫薇路,占地面积60.39亩,供水能力6万立方米/日,于1993年12月开工建设,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1994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于1996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公司制水原水为涪江地表水,通过水泵提升送入厂区,采用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经检测合格的清水进入清水池,通过水泵加压向自来水用户供水,送水泵房位于厂区北部。该公司自来水生产噪声主要来源于送水泵机械噪声、制水车间流水噪声。
1.关于群众反映“送水车间有五台三四千瓦的电机组,距离居民住房不到十米,每天24小时运转,噪声很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水厂送水泵房共安装5台电机,其中2台160KW电机、3台75KW电机。平时用水高峰期时运行1台160KW电机、两台75KW电机,其余两台作为备用机组;夜间运行时启用160KW、 75KW电机各一台。厂区南、北侧建有原射洪县自来水公司职工联建房,北侧居民楼25户,距离送水泵房15米,南侧居民楼140户,距离制水池21米。泵房距离西侧厂界30米,距离东侧厂界50米,且临近公路无环境敏感点。2018年11月10日凌晨2点至3点县环境保护局、县环境监测站等相关部门到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夜间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北侧未超标、南侧超标2分贝。2018年11月10日上午11点至12点,县环境保护局、县环境监测站等相关部门再次到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昼间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北侧、南侧均未超标。
2.关于群众反映“无数次向自来水公司反映,自来水公司都不理睬。后来向县环境保护局反映,县环境保护局要求自来水公司在送水车间安装一个简单的门,但没有作用”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11月12日至13日,平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紫薇路自来水公司南、北侧的30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居民们表示5、6年前向该公司反映过噪声扰民的问题,近几年该公司不断整改,对目前的效果满意。但2017年8月29日有群众通过12369环保热线投诉自来水公司,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到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根据群众反映水泵噪声扰民的问题,要求该公司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采取降噪措施,防止水泵噪声对群众的影响。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与四川新新门业有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安装隔音门,机械噪声降低20分贝以上。
属实 责任领导:射洪县副县长邹清
11月9日接件后,县政府副县长邹清立即组织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平安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县环境保护局为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踏勘,进行噪声监测等相关核实工作,根据现场踏勘、监测情况,制定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关于群众反映“遂宁市射洪县紫薇路自来水公司的送水车间有五台三四千瓦的电机组,距离居民住房不到十米,每天24小时运转,发出的噪声很大。无数次向自来水公司反映,自来水公司都不理睬。后向县环保局反映,县环保局要求自来水公司在送水车间安装一个简单的门,但没有作用。建议自来水公司安装消声瓦和隔音门”的问题。责成四川川投水务集团射洪股份有限公司立即进行以下整改:1. 张贴标识标牌,确保送水泵房隔音门随时关闭。(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0日18:00。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维修堵漏预沉池漏水处。(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2日18:00)3.封闭制水车间虹吸滤池配水渠。(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18:00)4.安装送水泵房南侧隔音窗。(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6日18:00)5.安装预沉池南侧隔声屏。(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0日18:00)
11月12日,射洪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4 X5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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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109
004
3
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中路516号“新河东大酒店”将厨房废气通过墙上开洞的方式排入住宅小区内的通风井内,现又企图将排气管伸入小区排污井中”问题。 遂宁市 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将厨房废气通过墙上开洞的方式排入住宅小区内的通风井内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新河东大酒店开业时在小区物管口头同意后,在厨房靠小区面的墙壁上开洞将厨房废气排入住宅小区内。
2.关于举报人投诉的酒店欲将排气管接入排污井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新河东大酒店将油烟净化器过滤后的油烟通过排气管接入通风井口。
属实 责任领导:遂宁市河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刘小龙
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
责任人: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副局长 任铃
11月10日00:05分接件后,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蒋勤同志立即带领执法分局和慈音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随后遂宁市河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刘小龙同志对该案件全程督促、督导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遂宁市环境保护局河东新区分局、遂宁市船山区慈音街道办事处开展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遂宁市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娜同志于11月12日召开了专题会,会上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后强调一是强化整改措施,必须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相关整改要求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二是聘用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油烟噪音检测;三是组织人员对小区居民就酒店整改效果进行民意测评,四是新区环保“回头看”的综合协调组、现场点位组等4个工作组,立即开展该投诉案件的相关处置工作。
(一)关于将厨房废气通过墙上开洞的方式排入住宅小区内的通风井内问题。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责任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副局长任铃。2018年11月9日,执法分局接到信访转办件后,经在12345热线办理平台和现场核查,该酒店的破墙开窗问题已于2018年10月24日整改到位,墙体在当天已经恢复。
(二)关于举报人投诉的酒店欲将排气管接入排污井的问题。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责任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副局长任铃。2018年11月10日下午13:40分,新河东大酒店开始动工整改。11月11日16时20分,新河东大酒店的排烟管道已经按要求整改完毕。经执法分局、该酒店负责人、小区物业及开发商一起进行现场踏勘,由于该商业楼盘规划设计问题,酒店一楼厨房附近未设置专用商业排烟通道口,只设置了消防排放管道(消防法规定禁止将油烟排放入消防排放管),一楼设置的唯一一个商业排烟管道口在酒店大厅门口电梯井旁,距离厨房大约50米距离,且长距离布置排烟管开墙破洞可能会破坏承重横梁造成建筑安全隐患。同时,如该酒店朝天排放油烟需将排烟管安装至31层居民楼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影响建筑外立面美观,中央美邸小区居民强烈反对将烟道安装在居民楼上。因此,为有效解决该酒店油烟扰民问题,经过物业支持和同意,该酒店已将排烟管道设置在其厨房旁边的公共通道承重柱之间(该通道不是消防通道,为保证小区安全,该通道处于长期关闭状态,且因排烟管道在承重柱之间并不影响过道正常通行),管道口设置专门的水池进行二次过滤(将油烟排放在水中再次过滤),有效解决了油烟及气味问题,防止油烟再次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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