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职工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市税务局)
答: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咨询电话:0825-12366,0825-2317778。办公电话:0825-231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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