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环保督察组转交遂宁市第一批信访件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遂宁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遂宁市人民政府(盖章)                                                                                      (第一批  201811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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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1000020

1811030003

天福镇大山坡齐全养殖场,占地面积80多亩,有几千头猪,离村民的直线距离80多米,该养殖场违反国家GB10085(应为GB18055,填报人注)的标准规定: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的,直线距离应该是200-800,气味太臭了。凌晨3-5点,猪叫声扰民。地下暗沟管道没有接拢,污染了水井。遂宁市环保局称符合标准,但群众到四川省检验检疫局化验,2口井水超标4个项目,1口水井超标3个项目。将废水流到涵洞里,可能流向涪江河。多次向四川省环保督察反映,去年向中央环保督察反映,都没有解决。要求按照国家GB10085(应为GB18055)。蓬溪县环保局自行找专家,将直线距离调为100米,忽悠老百姓。 蓬溪县 大气,噪音 114-7日,曾前勇、龙帅等分别走访了杨兴木、李正秀、邓启全等16户村民,村干部李剑、吴朝清,对养殖场负责人进行询问,统计、分析群众走访情况,综合臭气监测结果,虽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标准,但处于临界状态,表明该养殖场的确存在臭气。200米内有农户住房,从测绘结果来看,最近一户居民距离产污点127.03米,位于养殖场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外,与信访举报的80多米不一致。环境监测对7口水井和个水塔水、卫生部门对2口井水1个水塔水采样分析,部分水井中挥发酚超标,部分水井中微生物超标。挥发酚不属于养殖场的特征污染物,不能判定井水超标与养殖场有直接关系。为与周边群众处理好关系,养殖场业主为周边28户农户安装了自来水。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夜间均未超过环评执行标准,但饲喂生猪时存在猪叫现象。蓬溪县环保局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先后2次对大山坡齐全养殖场卫生防护距离充分论证,确认该养殖场卫生防护距离100米是科学、合理的。 属实 责任领导:陈伐,副市长。责任单位: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责任人:蓬溪县政府副县长廖高。针对养殖场存在臭气和饲喂时有猪叫现象,要求养殖场优化环保管理措施,加强圈舍、干粪堆棚、沼气池等除臭、密闭、臭气导排等,对圈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上述问题于20181121日前制定整改方案,12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发现的大山坡齐全养殖场消毒池水溢流,干粪堆棚集污管破损(因建设病死猪无害化转运设施所致),少量污染物溢出问题,该养殖场已于117日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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