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广大妇女 你有一份“两癌”救助申报信息请查收

  乳腺癌和宫颈癌是女性最致命的健康杀手,关心关爱女性身体健康是妇联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安居区妇联正在进行“两癌”数据采集工作,即日起,请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从未获得过全国、全省和市级救助的患有宫颈癌IB及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病情需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城乡低保和已脱贫妇女。对于已申领市级“两癌”救助民生项目资金、本人又符合全国妇联或省妇联“两癌”救助条件且以往年度从未接受过全国妇联或省妇联“两癌”救助的,可以按程序申请全国妇联或省妇联“两癌”救助。

  二、申报资料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受理时需查看原件: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 (包括诊断和治疗)复印件,医学证明须载明确诊患者患有宫颈癌IB及以上或乳腺浸润癌;

  (三)《遂宁市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到乡镇(街道)妇联负责人处领取);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等单据。

  申请人及其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医院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妇联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区妇联。

  (二)区妇联会同本级卫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贫困状态、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后汇总上报市级妇联。

  四、温馨提示

  请各位动动手转发,分享给更多需要帮助的女性!最后,安居区妇联也要温馨提示各位姐妹: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市级“两癌”救助民生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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