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季度遂宁市环境质量公告


2025年第1季度遂宁市环境质量公告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本季度,遂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37天优、40天良、9天轻度污染、3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5.6%,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和O3的季度均值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23.8微克/立方米、62.5微克/立方米、41.5微克/立方米、0.7毫克/立方米和95.4微克/立方米。同比SO2、CO、O3浓度分别下降30.4%、22.2%、12.5%,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上升1.7%、8.9%、8.9%。环比SO2、NO2浓度分别下降10.1%、7.8%,PM10、PM2.5、CO、O3浓度分别上升28.6%、33.0%、16.7%、8.4%。各测点主要污染物浓度详见表1。

表1  2025年第1季度遂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

点位  

二氧化硫季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季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季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季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季均浓度(毫克/立方米)

臭氧季

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市监测站

6.2

25.4

61.7

40.9

0.8

90.2

3.54

美宁食品公司

7.2

21.4

65.7

44.1

0.9

99.2

3.68

行政中心

8.0

23.8

59.8

39.5

0.7

100.5

3.53

石溪浩

3.0

22.1

78.4

42.1 

0.9

81.0

3.54

全市平均

7.1

23.8

62.5

41.5

0.7

95.4

3.55

注:1.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3.臭氧月平均值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值第90百分位数,一氧化碳月平均值为每日平均浓度值第95百分位数。

4.石溪浩(对照点)未参与全市统计。

二、降水质量状况

本季度,遂宁市共采集雨样33个,总雨量(采样量)55.4毫米,降水pH值范围5.81~7.36,降水pH均值6.22,本季度无酸雨出现。与去年同期相比,总雨量(采样量)增加14.1毫米,降水pH均值上升0.45个pH单位。

三、地表水水质状况

本季度,遂宁市9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指标、环比和同比情况见表2。

表2  2025年第1季度遂宁市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表

断面名称

所在地

断面类别

规定

类别

上季度

类别

上年

同期

本季度

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单独评价指标/超标倍数

红江渡口

蓬溪县

国控

/

/

玉溪

重庆潼南

国控

/

/

跑马滩

安居区

国控

/

/

大安

安居区

国控

/

/

郪江口

大英县

国控

/

/

梓江大桥

射洪市

国控

/

/

白鹤桥

安居区

省控(长江经济带)

/

/

涪山坝

蓬溪县

省控(长江经济带)

/

/

米家桥

船山区

省控

/

/

注:1. 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2. 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 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4. 红江渡口、玉溪、跑马滩、大安、郪江口和梓江大桥6个国控断面采用国家反馈的采测分离数据(含部分市级补充监测数据)进行评价。

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本季度,遂宁市(含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的水质情况见表3。

表3  2025年第1季度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断面名称

水源地名称

所在地

水源地

类型

水质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超标项目

上年同期

上季度

本季度

桂花

渠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船山区桂花镇

河流

100

100

(未取水)

100

(未取水)

/

/

东山村

遂宁市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船山区唐家乡

河流

100

100

100

/

/

黑龙凼

取水口

遂宁市城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蓬溪县常乐镇

湖库

100

(未取水)

100

(未取水)

100

(未取水)

/

/

川主庙一级保护区边界

蓬溪县赤城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蓬溪县

湖库

100

(未取水)

100

(未取水)

100

(未取水)

/

总氮

白鹤林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

白鹤林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蓬溪县

湖库

100

100

100

/

/

龙滩村三社

涪江龙滩村

水源地

射洪市

河流

100

100

100

/

/

高滩坝

白安河高滩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地

安居区

河流

100

100

100

/

/

寸塘口

寸塘口水源地

大英县

湖库

100

100

100

/

总氮

庙子山

大英县郪江庙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大英县

河流

100

100

100

/

/

注: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2.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

3. 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五、城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本季度,遂宁市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夜间噪声监测点次达标率统计见表4。

表4  2025年第1季度遂宁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功能区类别

1类

2类

3类

4类

全市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达标率(%)

90.0

83.3

93.3

88.7

96.3

98.9

100.0

90.6

94.8

90.9

注:1. 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2. 遂宁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4类。1类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 类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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