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遂宁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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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批2018年11月22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X510000201811140018 |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油房村鑫瑞砖厂主要问题:1.未获有关部门合法审批,违法修建、扩建,在无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生产;2.无排污设施,废料污染物直排周边水库;3.使用石油钻井时的粉末污染物,未经处理就作为制砖原材料,污染严重。雨天粉末被冲击,污染水库”问题。 | 遂宁市 | 水,土壤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未获有关部门合法审批,违法修建、扩建,在无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生产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 经深入企业调阅资料和我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查证:该厂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了《“鑫瑞建材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临时备案,并取得了区环保局备案批复;根据相关规定,该厂尚未纳入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范围;该厂无建设用地手续、采矿许可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和取水许可证。 2.关于无排污设施,废料污染物直排周边水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勘查,该厂紧靠胖土地水库(小Ⅱ型),建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脱硫处理设备1套)、扬尘治理设施(喷淋、防尘网等),生产流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该厂建有化粪池和露天污水暂存池各1口,厂区左侧生活污水经管道直接排入化粪池,厂区右侧生活污水经管道排入露天污水暂存池后再通过抽水设施抽至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浇灌。工作专班未发现化粪池直接外排和渗漏现象,但污水暂存池无遮雨设施,遇大雨或抽水不及时,存在污水通过排水沟溢入附近农田和进入胖土地水库的隐患。 3.关于使用石油钻井时的粉末污染物,未经处理就作为制砖原材料,污染严重;雨天粉末被冲击,污染水库的问题。经核查,调查组认为该厂使用石油钻井场产出的固弃污染物属实,未经处理就作为制砖原材料不属实,粉末被冲击,污染水库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2017年12月以来,成都华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该厂转运了钻井岩屑。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本)和《安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磨溪009-H9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审批〔2018〕19号),水基钻井产生的废泥浆和岩屑属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可用于资源化利用,转运前成都华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已经进行了预处理,符合国家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可以用于烧结砖。 经现场勘查,未发现粉末污染物被冲进水库痕迹,但通向聚贤镇胖土地水库的雨水沟内有少量泥浆。目前,厂区内尚有钻井岩屑堆放,堆放场所没有采取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部分露天堆放的页岩、原煤等材料防尘网覆盖不全。区环境保护局对胖土地水库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酸盐及氯化物等四个指标进行了取样检测,除化学需氧量略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正常。 |
属实 | 责任领导:遂宁市安居区副区长冷强军 从11月13日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冷强军、肖舰,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迅速开展现场调查、专题研究等工作,组织了资料收集组、现场调查组、文稿审核组等3个工作组积极看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关于未获有关部门合法审批,违法修建、扩建,在无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生产的问题。 责任领导:副区长冷强军;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聚贤镇;责任人:区国土分局副局长龙映霞(主持工作)、区水务局局长曾凉雄、区林业局局长孙勇、聚贤镇镇长唐斌。 1.行政处罚情况:一是安居区林业局已于2018年7月31日对该厂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安居区国土资源分局已于2018年11月13日对该厂违法建设占地和违法采矿进行再次立案查处。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该厂已根据安居区国土资源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遂安国土资〔停〕(2018)12号)于2018年11月13日停业整顿;二是责成该厂根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x510000201811120005号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整改方案> 的通知》(遂安府函〔2018〕150号),按程序申请办理厂房建设用地、采矿许可、林地使用许可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和取水许可等手续。 (二)关于无排污设施,废料污染物直排周边水库的问题。 责任领导:副区长曾勇;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聚贤镇;责任人:区环保局局长唐冲、区水务局局长曾凉雄、聚贤镇镇长唐斌。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该厂已于2018年11月13日开始完善固弃堆积物防流失、防渗漏、防扬尘设施,对露天污水暂存池增设遮雨设施(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二是加强管理,及时将污水抽至化粪池,避免污水溢出(长期坚持)。 (三)关于使用石油钻井时的粉末污染物,未经处理就作为制砖原材料,污染严重;雨天粉末被冲击,污染水库的问题。 责任领导:副区长曾勇;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聚贤镇;责任人:区环保局局长唐冲、区水务局局长曾凉雄、区卫计局局长谢敏、聚贤镇镇长唐斌。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该厂已于2018年11月13日开始完善固弃堆积物防流失、防渗漏、防扬尘设施,修建沉砂池及排水设施。(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x510000201811120005号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整改方案> |
调查组认为,区林业局在处理鑫瑞砖厂(遂宁市鑫瑞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过程中,存在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区国土分局在处理鑫瑞砖厂违法用地、无证采矿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由于该信访举报案件与市政府交办市国土牵头办理的X510000201811120005号案件重复,市追责问责组已按程序进行了追责问责,因此我区牵头办理的X510000201811140018号案件按X510000201811120005号案件的追责问责结果进行处理。 |
| 2 | D510000201811140047 | 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刘板桥村5社,原刘板桥村书记王型虎经营的顺和养殖场,养殖规模一千多头生猪,占用耕地25.16亩,鱼塘占地26亩多。养猪场的污水直排到附近的水沟里,下雨涨水后,污水又㓎到农田里和井水里,导致刘板桥村5社有9个人得癌症去世了。养猪场每天将遂宁市收集的潲水拉到养猪场喂,潲水喂很酸臭。潲水的油提炼出来有拉到遂宁市去,不知道用于何处。反映到遂宁市环保局,整治了,让其罚款,但养猪场不交 | 遂宁市 | 水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刘板桥村5社,原刘板桥村书记王型虎经营的顺和养猪场,养殖规模一千多头猪,占用耕地25.16亩,鱼塘占地26亩多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 区畜牧局通过现场核实、询问该场负责人王型虎和分租养殖户6户、走访群众13人,形成笔录。顺和养殖场修建于2008年,生猪养猪场占地26亩,鱼塘26亩;2017年10月26日,以12万每年的年租金分租给张中其、熊本贵、吴邦勇、唐晓波、袁祥云、刘尧福、刘军7户养殖户饲喂生猪,现饲喂生猪共计560余头。 2.关于养猪场的污水直排到附近的水沟里,下雨涨水后,污水又浸到农田里和井水里,导致刘板桥村5社有9个人得癌症去世了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经区畜牧局、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勘察),周边雨水沟内未发现粪污外流现场,未发现养殖场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区卫计局、区水务局就该村9人因癌症去世问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村民饮水水质采样检测。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在猪场附近村民家中采集水样3份,现场未见污水流入井内,所采水样清亮、无明显异色、异味,依据《四川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项目要求和《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 5749-2006),经实验室检测,截止11月17日20时,三个样本24项理化指标结果未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综上所述,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该村9名因癌症去世的人不能确定与水质有确定关联性关系。 3.关于养猪场每天将遂宁市收集的潲水拉到养猪场喂,潲水味很酸臭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 该场前期存在潲水喂猪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第64号公告要求,于2018年10月22日已全面消除潲水喂猪。现场检查发现,煮潲水设备和装运潲水工具未清理,未发现潲水喂猪,已改用饲料喂猪。 4.关于潲水的油提炼出来又拉到遂宁市去,不知道用于何处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2018年10月13日,保升乡人民政府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场存在将潲水油提炼出售情况,立即通报区食药监局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区食药监局责成物流港食药所进行核查,结果证实养殖户将提炼出的潲水油全部出售给河南中涛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工业用油原料。 5.关于反映到遂宁市环保局,整治了,让其罚款,但养猪场不交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 目前当事人未缴纳罚款,区环保局已于2018年10月22日申请船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案件正按程序依法办理之中。 |
属实 | 责任领导:船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郑良 (一)关于“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刘板桥村5社,原刘板桥村书记王型虎经营的顺和养殖场,养殖规模一千多头生猪,占用耕地25.16亩,鱼塘占地26亩多的问题”。 责任单位:船山区畜牧食品局; 责 任 人:船山区畜牧食品局局长 刘勇; 责成顺和养殖场严格遵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规模,按年存栏生猪1200头、年出栏生猪3000头进行控量饲养。责成区畜牧局加强该场日常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严禁超规模养殖。 (二)关于“养猪场的污水直排到附近的水沟里,下雨涨水后,污水又浸到农田里和井水里,导致刘板桥村5社有9个人得癌症去世了的问题”。 责任单位:船山区畜牧食品局、船山区环境保护局、船山区保升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船山区畜牧食品局局长 刘勇;船山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曹阳;船山区保升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勇; 责成顺和养殖场,做好粪污综合利用记录台账,确保粪污治理与排放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接受部门与群众监督。责成区畜牧局、区环保局、保升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场区粪污还田、还林综合利用,坚决杜绝出现偷排、漏排和直排;责成区卫计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饮水、饮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监测,开展癌前病变筛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三)关于“养猪场每天将遂宁市收集的潲水拉到养猪场喂,潲水味很酸臭”。 责任单位:船山区畜牧食品局、船山区环境保护局、船山区保升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船山区畜牧食品局局长 刘勇;船山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曹阳;船山区保升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勇; 责成该场养殖户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64号公告,禁止潲水喂猪,改用饲料科学喂猪,并立即拆除煮潲水的设施设备、处理装运工具。责成区执法分局加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责成区食药监局、区畜牧局、保升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潲水喂猪和提炼潲水油;责成保升乡人民政府立即督促业主拆除潲水相关设施设备,目前已拆除。 (四)关于“反映到遂宁市环保局,整治了,让其罚款,但养猪场不交的问题”。 责任单位:船山区环境保护局; 责 任 人:船山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曹阳; 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多次催告无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申请船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成区环保局及时与区法院加强衔接,及早依法予以追缴罚款。 |
责成保升乡党委对保升乡副乡长、人武部部长高富全进行通报,对保升乡环保办主任聂建军进行谈话诫勉,对保升乡刘板桥村主任王兴平进行谈话诫勉处理。责成区环保局党组对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张俊进行通报。责成区畜牧局党组对保升畜牧兽医站站长梁崇起进行谈话诫勉。 |
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第12批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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