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三级系统联动巡视巡察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对8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5个乡镇党委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对2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5个部门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截至3月25日,4个市委巡察组已完成对市发展改革局党组、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市民政局党组、射洪生态环境局党组、大榆镇党委的首批进驻。据悉,首批巡察将于4月下旬结束。 市委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常规巡察将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即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专项巡察将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围绕“四个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即深入了解在乡村振兴领域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遂宁市委和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情况,深入了解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深入了解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期间,各市委巡察组设置了值班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四川码上巡”二维码,信访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21:00。常规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专项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方面的举报。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