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七)

遂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每日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0 批  2017年 8 月 23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816091

遂宁市大英县玉峰镇四五水库是该镇饮用水源,但未得到良好的保护,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直接排进水库。      

遂宁市      

水,垃圾      

(一)水质调查情况
8
1705:30左右,根据市信访案件办理组统一安排,市环保局立即对四五水库取水口处开展监测工作。遂环监字(2017)第F041号监测报告表明:四五水库水质为劣V类。
(二)库区管理情况
8
17日,市信访案件办理组采取乘船和步行方式绕湖核实,未发现生活垃圾直排入库、径流入库,以及污水流入痕迹。库区周边有养殖场4处,均建有沼气池或粪液收集池,未发现沼液、粪液直排入库痕迹。但存在岸边有零星生活垃圾、水面有散养水家禽、少量人员钓鱼和放牛、库区周边围堰造塘等问题。
综上所述,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认定: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我市编号为20170816091号信访件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县级领导:沈剑飞 市环保局副局长;直接责任人:郑宇杰 市环保局水科干部。
市信访案件办理组于2017818日上午向大英县反馈了调查意见,明确了市环保局为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副局长沈剑飞为责任领导,市环保局水科干部郑宇杰为直接责任人,督促大英县政府整改落实。
(一)制定整改方案。2017818日下午,大英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按照河长制要求,制定了《大英县玉峰镇四五水库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启动整改工作。201781820日,大英县玉峰镇政府组织完成了库区周边4个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拆除了养殖设施,清理了养殖废物;完成了岸边零星垃圾清理,827日前在库区周边新增7个垃圾屋;已取缔围堰造塘2处,其余7处于915日前取缔。
(三)建立长效机制。四五水库管理所、玉峰派出所、库区周边村建立了水源巡查、禁止垂钓和放牧等日常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库区水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增强村民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
市信访案件办理组核查发现,201766日,因工作懈怠、管理不到位,大英县水务局已将四五水库管理所原所长、四五流域水务管理站原站长胡玉松免职。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县农业局、县畜牧局、玉峰镇政府、村委会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已向市纪委移交相关线索,建议由市纪委、市监察局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      

 

      

      

      

      

      

2

20170816050

遂宁市蓬溪县城南经济开发区顺溪新叶街上原有30余家汽车修理厂,目前仍有10余家汽车修理厂未搬迁到专门修建的工业园区,噪声和喷漆臭味扰民。      

遂宁市      

大气、噪声      

817830,县委书记张向福,县委副书记、县长肖霞,副县长廖高带领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城南局、县运管所等部门实地调查信访件所反映的顺溪街、新叶街现有的10余家汽车修理厂,了解噪声和喷漆臭味扰民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目前,顺溪街、新叶街现有汽修厂11家(修理厂业主情况详见附件1),其中,7家主要从事汽车小修及专项修理作业,作业范围主要是发动机、汽车电器维修等,产生噪声和异味较小;另4家主要从事敲补和喷漆作业,会产生噪声和喷漆臭味。      

     

责任县级领导:蓬溪县副县长 廖高;责任单位及主要领导:蓬溪县交运局 左致远;直接责任人:苏华。
8
178:30现场会上,县委书记张向福要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调整原分步搬迁方案,加快进度,及时解决顺溪街、新叶街现有11家汽车修理厂入驻汽车城问题,消除噪声和喷漆臭味扰民问题。
8
171000,县委副书记、县长肖霞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县委副书记黄亚军、常务副县长彭普诚、副县长廖高出席会议,会议决定,成立由县交运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整治办、县工商质监局、县城管局、县运管所、上游工业园等部门参加的信访案件办理组,负责调查处理。
8
1712:00,县信访案件办理组对顺溪街、新叶街11家汽修厂基本情况进行了摸排,了解汽修厂环保设施设备现状和业主停业整改及搬迁的相关诉求。根据摸排情况,信访案件办理组制定了汽修厂环境污染治理方案,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审定(治理方案详见附件2)。
8
18800,县委副书记黄亚军、副县长廖高组织县交运局、县城管局、县整治办、县环保局、上游工业园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并督促信访案件办理组加快推进该项工作。
8
181000,县信访案件办理组召集顺溪街、新叶街11家汽车修理厂负责人召开会议,宣布对11家汽车修理厂实行停业整改,待搬迁入驻上游工业园汽车城后,经县环保局验收合格方可营业,以解决噪声和喷漆臭味扰民问题。
8
181100,县信访案件办理组到顺溪街、新叶街督查11家汽车修理厂停业整改情况,经确认,均已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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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00,副县长廖高组织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整治办、县信访局、上游工业园区等部门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新叶街、顺溪街片区汽修厂搬迁工作。
8
191740,县信访案件办理组组织顺溪街、新叶街11家汽车修理厂业主召开搬迁动员会,会上进行了门面分配。
8
2090011家汽修厂开始搬迁。
8
201840,副县长廖高组织县交运局再次到新叶街、顺溪街片区检查汽修厂整改情况,现场解决有关问题。
8
201950,潘三汽修厂(潘桃)搬迁完毕;杨敲补(杨国胜)搬迁完毕,均有照片留存。
8
21830,县委副书记黄亚军、副县长廖高组织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信访局、县整治办、县城南局、上游工业园区等部门召开汽修厂整改推进会议。
8
211500,剩余9家汽修厂搬迁完毕。11家汽修厂顺利搬迁至上游工业园区汽车城。      

  
 
 
 
 
 
 
 

3

20170816052

遂宁市射洪县广兴镇万安村二组张家湾村民张明才的蛋鸡养殖场,乱排放鸡粪,造成田地无法耕种、臭气熏天、水源污染。      

遂宁市      

水、大气      

(一)关于“乱排放鸡粪”问题。经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调查核实,该养殖专业户于2015年建成第一栋鸡舍,未建设相应粪污治理设施,存在粪污直排行为。广兴镇畜牧兽医站在日常检查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已增建310立方米沼气池(见附件4)、190余立方米沉淀池、1台干湿分离机、2套自动刮粪机,采用“自动刮粪 干湿分离 沼气池”处理模式,目前设备运转正常。该村约20户种植户使用该养殖户干粪和沼液,消纳粪污耕地面积130余亩。2017817日,市信访案件办理组现场没有发现乱排行为。(二)关于“造成田地无法耕种”问题。经市信访案件办理组现场调查核实,该养殖专业户建成初期粪污直排,导致其山脚下约150平方米田地残留有粪渣,该地块近年没有种植农作物。(三)关于“臭气熏天”问题。经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调查核实,201784日,该养殖专业户曾被邻居张明友通过遂宁市12345政府热线举报,反映“由于天气炎热,臭味难闻,已经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经广兴镇政府协调,于2017816日双方达成谅解协议(见附件5)。2017817日,市信访案件办理组通过走访附近10户村民,了解到鸡场运干粪时会产生臭味气体。(四)关于“水源污染”问题。经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调查核实,该养殖专业户周边群众饮用水均取自天然浸水(见附件6),取水点均在该养殖专业户上方3050米、直线距离200700米处,周围无其它饮用水源、河流。综上所述,该养殖专业户建设初期确实存在着粪污直排客观上造成了少部分田地出现面源污染,日常养殖中也确有些臭气对附近群众生活有些影响。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认定: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编号为信20170816052号信访件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责任县级领导:市农业局 总兽医师梁崇杰;责任部门:市农业局;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徐建军;直接责任人:但承香。
   
市信访案件办理组针对在现场发现的问题,明确以市农业局为牵头部门,市农业局总兽医师梁崇杰为责任领导,市农业局兽医兽药饲料管理科科长但承香为直接责任人,督促射洪县政府抓好整改落实(见附件7)。
(一)优化功能布局。2017820日,已督促该养殖专业户按动物卫生防疫条件规定,将生产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区,在生产区入口设立了消毒池。
(二)完善基础设施。一是雨污分流防渗漏。2017825日前,对现有沉淀池修建1.2米高围栏,将沉淀池雨棚加宽加高,周边修建雨水沟,防止暴雨时雨水倒灌沉淀池。二是增强粪污处理能力。201796日前,新修建一口60立方米的沼气池,扩大粪污处理能力。三是增设雨棚。2017822日前,新建25平方米干粪棚,并完成干湿分离机雨棚建设。
(三)清除污染残留。已于2017820日,将150平方米的残留粪渣进行清除,并完成土地整理。      

  

4

20170816147

遂宁市蓬溪县赤诚镇下河街198号(原法院、司法局)70余户住户600多人口,2008年起由于县委县政府整治河道,水位提高3米水,大院成为人为塘堰,下雨后积水50-80公分,污水污泥交积,底楼被泡。请求予以解决。      

遂宁市      

其他      

8178:30,县委书记张向福、县长肖霞、副县长廖高组织县委、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法院、县司法局、赤城镇领导,赶赴赤城镇下河街198号,现场查看并调查核实相关问题。8179:30,县长肖霞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赤城镇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责成由赤城镇牵头,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协助处理。81715:00,赤城镇专项调处小组副组长组织镇干部和该处网格员,与住户代表一同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与住户进行了沟通,调查了解小区的房屋居住情况,收集了群众意见建议。经调查:对芝溪河城河段整治前,由于该小区地势低于周边,附近西门垭和油坊沟的山水均经该小区排水沟流进芝溪河城河段,导致该小区逢大雨就出现积水。对芝溪河城河整治后,芝溪河城河段堰闸桥蓄满水高程为338米,但不会进入小区。如果达到暴雨雨量时,且芝溪河城河段没有提前开闸放水,会导致小区积水,并存留淤泥。信访人反应的问题属实。      

     

责任县级领导:蓬溪县副县长 唐志强;责任单位及主要领导:蓬溪县赤城镇 邱先武;直接责任人:申琼驰。
(一)信访前所做工作。一是针对该处制定了内涝应急预案。预案明确了汛期内强化防汛值班值守,每日由赤城镇值班领导和干部与县防汛部门保持联系。收到县气象局暴雨蓝色以上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后,由所在社区立即安排网格员告知住户转移财物,撤离人员,并转移到旁边安科医院等安全地带。同时,由赤城镇安排专人报告县水务局提前开启城河闸门放水。201775日由于提前预警,并及时开闸放水,避免了芝溪河城河段的水倒灌入小区内。二是建立了排水清淤工作机制,常态化对西门垭、油坊沟和该小区的排水沟进行疏通,确保小区内水沟保持排水通畅。同时,当小区出现积水后,由赤城镇负责安排镇、社区干部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排水清淤。三是为彻底解决该处内涝问题,201746日,县委副书记黄亚军、副县长廖高召集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召开了县城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调研及城镇建设工作会。会议明确将赤城镇下河街198号纳入2017年县城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计划。赤城镇已于415日将相关资料报县住建局。2017619日,县级相关部门组织赤城镇再次向该处住户征集改造意见。征求意见结果显示:76住户中,72户同意,2户无法联系,2户未表达明确意见。      

  

5

20170816157

    遂宁市船山区河沙镇政府为应付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强行关闭其养猪场(遂宁市梓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野蛮暴力拆迁。      

遂宁市      

其他      

8176:30,由带班领导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蹇世誉带领区畜牧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案件督办组、追责问责组及宣传报道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组成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笔录3个组,与赓即赶来的区政府分管领导副区长郑良一道,对信访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现场调查情况:1.养殖圈舍内饲料投放槽内侧被全部拆除,其余设施设备没有损坏,养殖场存在环境污染情况。2.业主要求继续进行生猪养殖,如果不能养殖,要求给予拆迁补偿。3.通过对陈开秀等22名周边群众进行询问了解,自2015年该养殖场开始养猪以来,群众一直反映强烈,要求政府予以拆除。4. 86日,市委、市政府第三督导组发出督查通知,要求810日前拆除该养殖场圈舍,当日,河沙镇多次电话联系企业法人,告知相关事项,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自行拆除圈舍养殖设施,商谈补偿事宜;88日,该场负责人到河沙镇洽谈拆除事宜,但由于对《遂宁市船山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奖补方案》不予认同,拒不执行拆除;8912时许,河沙镇镇长周勇再次约见该养殖场负责人,但是对方依然拒不执行;8917时许,河沙镇组织力量对养殖场圈舍饲料投放槽内侧进行拆除,并未破坏其他设施,在确保不复养的前提下,尽全力做到拆除量最小化。      

     

责任县级领导:郑良 船山区副区长;责任部门及主要领导:船山区畜牧局 刘勇;直接责任人:李洁萍。区政府责令河沙镇依法对该养殖场进行关闭,积极主动与业主沟通,协商解决其反映的利益诉求,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引导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政府将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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