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医保发〔2020〕12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将全市参保人员住院患者入院前肺部CT检查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医疗机构排除住院患者可能的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将全市参保患者入院前肺部CT检查临时纳入住院支付管理,检查费用纳入住院总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相关政策执行。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诊疗行为管理,根据临床实际合理开展相关检查,加强与医保经办机构对接,及时组织实施,保证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疫情宣布解除后自动废止。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