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认真落实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计划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8-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对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的请示》(遂医保〔2019〕25号)的批示精神和2019年8月22日全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座谈会要求,现将认真落实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支出计划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支出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各县(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认真做实做好市级统筹。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必须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报销政策制度,统一服务协议管理,统一经办模式和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管理。

  三、坚持总额控制及科学预算。各县(区)必须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本县(区)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总额,抓紧拟制本县(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总额分配方案(含遂府办函〔2017〕208号文件明确的市本级3家公立医院),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8月29日17:00前报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综合与采购服务科。

  联系人:聂春燕联系电话:0825-2222580

  特此通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