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医保发〔2022〕33号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更好促进公正执法,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