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号:“关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2016年第4号
(总第58号)
关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竣工决算的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于2009年9月至2016年3月,对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区人民医院)组织建设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对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核准及计划调整情况
安居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位于安居区三合碑村吴家湾,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安居镇中心卫生院联合建设项目,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占地28.838亩。于2008年6月30日,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定该项目按照“统一建设、规模适度、整合项目、自求平衡、不能负债”的总体原则实施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对项目相关建设事项进行了核准,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调整等事项进行了批复。
1.项目核准情况。分两部分分别核准,总建设规模8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
2.计划调整情况。经两次调整,调整后的建设规模为13390平方米,总投资3400万元。
(二)建设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前期筹备工作由安居区卫生局负责,施工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工作由区人民医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含招标代理)采取委托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管公司)的方式组织实施。项管公司由安居区卫生局作为招标人在遂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主体工程的施工和监理由安居区卫生局作为招标人,委托项管公司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室外总平、景观、大门、消防水池与泵房、污水处理站施工、暖通工程、中心供氧工程,由区人民医院作为招标人,委托项管公司在遂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0KV供配电工程、弱电工程,以及电梯采购和安装两次公开招标流标后,由区人民医院作为招标人,委托项管公司在安居区行政服务中心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由区人民医院直接委托。
工程2009年6月28日开工,2011年8月6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目前已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5年4月30日,共到位建设资金38,300,000.00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2,800,000.00元(区人民医院新建专项资金20,000,000.00元,区人民医院扩建专项资金2,000,000.00元,安居镇中心卫生院扩建专项资金800,000.00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4,000,000.00元,自筹资金11,500,000.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除勘察、设计以及部分零星工程外的工程施工和监理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对工程招标控制价实行了财政评审,办理了相关主要事项审批手续,财务管理基本合规,但还存在多计建安投资和待摊投资以及总投资超计划投资、未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
三、项目投资核实情况
送审总投资为42,287,637.05元(其中:建安投资40,006,018.84元,待摊投资2,281,618.21元),经审计核实为38,151,451.73元(其中:建安投资35,844,222.09元,待摊投资2,307,229.64元),共审减投资4,136,185.32元,审减率为9.78%。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建安投资4,161,796.75元、多计待摊投资651,443.00元、实际投资超计划投资4,366,251.73元以及会计账簿设立不规范等问题。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区人民医院已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