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号:“遂宁市审计局关于市金融办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4年第4号
(总第42号)
遂宁市审计局
关于市金融办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遂宁市审计局对遂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要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市金融办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职能的政府直属部门,内设有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银行保险科、资本市场科,下属单位1个(遂宁市地方融资管理服务中心)。该单位行政编制6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市金融办主要负责驻遂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农村金融、社区金融发展,负责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等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市金融办紧紧团绕全市“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取向和“六大兴市计划”,为我市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提供了金融保障。市金融办制订了综合经费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市金融办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情况,收支比较合规。但还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当、采用公务卡结算不够好等问题,有待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科目使用错误金额8,097.00元。如:会议费列作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列作会议费。
(二)将应采用公务卡结算的内容以现金结算66,700.00元。2013年,市金融办发生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共计447,300.00元,其中采用现金方式结算66,700.00元。
上述问题市金融办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