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号
(总第80号)
关于船山区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遂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2月28日,对船山区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7年,船山区政府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6408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01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380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船山区政府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6408套,基本建成任务2500套,竣工任务2100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473户,2017年底竣工任务317户;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49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6408套,基本建成任务5430套,竣工任务3689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473户,竣工380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1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7年,船山区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5911.4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安排18945.8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10000.0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5.15万元,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263.12万元,其他财政渠道5697.31万元;当年支出36773.99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27683.4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913.97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支出1417.0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6.57万元,2014年至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等结余资金财政按存量资金收回等其他支出6753.05万元;年末累计结存12356.33万元。
至2017年底,船山区安居工程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95280.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长期闲置棚改项目银行贷款3052万元。
2.公租房租赁收入4.08万元未及时缴入金库。
(二)安居工程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批先建。
(三)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已基本建成一年以上的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分配使用。
(四)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
2.未及时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6.57万元。
(五)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闲置122套。
审计提出以上问题,船山区人民政府已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