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2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全力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请示报告、健全党对审计整改的领导机制等进行明确和规范,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审计办、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报送重要工作情况、重大审计事项22份。二是健全党对审计整改的领导机制,制发“审计整改十条机制措施”,着力构建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督办、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审计督查的审计整改机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专项行动,对2019年以来出具的审计决定、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台账管理,坚持“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把尚未完成全部整改的222个问题对标进行整改。通过专项行动,推动138个问题整改销号,被审计单位通过清退、上缴、收回、化解等方式进一步整改问题金额5.3亿元,切实把审计监督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发展。紧盯重大政策落实,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情况,开展全过程全链条跟踪审计,有力确保中央和省、市政令畅通。与重庆市潼南区审计局签订《遂潼审计一体化发展协议》,商定组织联合力量开展跨区域涪江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以项目的方式做实双方合作。紧盯重大资金使用,开展重大专项资金审计,着力对2021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债券资金存在闲置、违规使用等问题,涉及金额11.46亿元,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责任加快整改。紧盯国有资源利用,对遂宁经开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遂宁大英县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土地出让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存在土地利用率低、国土政策措施未落实落细、增量控制和存量挖潜未达预期等问题,审计成果对促进自规等部门规范土地管理提供了有力参考。紧盯重大项目推动,对市代建中心组织实施的14个项目公共工程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资金管理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计,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投产达效。二是坚持满足民生期盼。注民生工程效益,重点对安居区三仙湖水库、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射洪市群英水库(扩建)3个重大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农业灌溉设施未配套、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未严格落实移民安置计划等方面问题35个,涉及问题金额约3.19亿元,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快整改,推动1.55亿元挤占挪用违规资金挽回用于工程建设。关注困难群众负担,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核查形成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补助等20多张疑点表,核实防止冒领、套取资金情况发生。关注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规划制定及目标任务完成、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情况,抽查项目64个、相关资金49226.85万元,查出5条违法违纪线索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或县(市、区)政府移送。三是坚持守牢风险底线。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重点关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建立情况、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情况、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推动及时偿还市级到期政府债务本息7.8亿元,债务风险水平整体可控。围绕国有企业管理风险,对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购销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违规出借资金、坐收坐支大额现金等问题,涉及问题金额5.35亿元,向纪检机关移送问题线索9条,国丰粮油公司原管理层5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起诉;并联合市省国资委开展国有企业虚假财务信息专项整治行动,编写国丰粮油公司审计项目典型案例,推动全市国有企业以案促改,规范管理。围绕权力运行风险,对市农业农村局、遂发展集团等5个单位6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行动,围绕政府投资领域的高估冒算、重大财经领域信息虚假、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单位财务收支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国有企业违规决策、粉饰业绩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三)强化法制保障,规范依法行政。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强化法制保障。一是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出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的十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实施“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二是提升监督贯通协同水平。不断推进与纪检监察、检察、巡察的系统集成、高质高效,联合印发了协调协作机制意见等,实现目标同向、工作同频、信息同享和成果同用。三是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制发《遂宁市审计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审计监督环境,更好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四是用好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审理以及有关涉法事项中的积极作用,今年我局在合同签订、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定性等方面均咨询公职律师意见,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五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遂宁“审计慧”、审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学法考法、行政执法人员“大练兵、大比武”“以审代训”等方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做到依法行政。
(四)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权力监督。严格按制度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落实审计执法全过程公开制度。项目实施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公布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实施起始时间、审计人员“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及监督举报电话;项目实施中,印发《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在审计组设置廉政监督员,前移监督关口,着力防范在外审计组失管失察;项目实施后,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告,让审计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落实审计执法监督全过程留痕制度。规范执法记录,对审计通知书及其送达文书、实施方案、审计取证、工作底稿等资料形成规范记录档案。同时,以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各县(市、区)审计局审计质量检查为契机,对全市20个审计项目涉及的278卷档案和2021年出具的146份结论性文书进行全面深入检查,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文书行为。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审理管理办法、审理操作流程等制度规定,逐级层层审核把关,2022年出具审理意见书21份,提出审理意见建议183条,全年未发生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行政执法错误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事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
(五)优化权力清单,加强法治宣传。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优化审计权力清单,加强法治宣传,提高依法接受监督水平。一是全面落实《遂宁市审计局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同时,统筹做好政务网站、政务微信等媒体管理,全方位公开审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2022年在审计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发布审计工作信息585篇,利用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342条。二是加强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利用审计项目见面会向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财会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宣传新修订审计法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开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通过职工大会、中心组学习、驻村帮扶等形式每月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主题。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审计工作的意识还需加强。部分审计人员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需求还不够精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还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仍需提升。二是新进年轻干部较多,审计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的情况还比较突出,亟待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三是全市审计“一盘棋”格局还需加大推进力度,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领导、业务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始终,把法治建设与审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工作要求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由党组成员轮流领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2022年共开展会前学法12次。
(二)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法治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审计监督提供组织保障。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发挥表率作用。
四、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审计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突出审计重点,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揭示重大政策落实、措施实施效果、重大经济风险、廉政风险与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审计厅关于审计法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其他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审计干部树立法治思维,规范审计行为。严格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和追究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坚持以保障审计业务顺利开展为导向,全面梳理优化审计运行机制和审计工作流程,加强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层层压实质量控制责任,严格落实质量分级负责制。健全完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等既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案例教学、以审代训等,多形式、多渠道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加强审计人员财政、金融、工程、财务法律法规方面的专项培训力度,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强化政治素养和大局意识,不断提高胜任审计和审理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