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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0部门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5-19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加快建立污水资源化利用体系,完善处理处置设施,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四川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川发改环资〔202273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我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认清我市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现状,特别是涪江右岸区域水资源短缺、河流生态流量不足、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既是有效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务必将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来谋划部署和推动落实。

    二、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在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污水资源化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三、加大资金争取。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向上对接,积极争取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工程等,加大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要积极申报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相关领域专项支持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同时要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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