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省食品安全办的统一部署,遂宁市食品安全办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机构承担我市“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活动名称: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以国务院食安办正式文件确定。
(三)活动时间:6月底或7月初(时间暂定,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四)活动要求:
1.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突出宣传食品安全理念。
2.要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3. 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4.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风险交流,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三、活动预算控制价
人民币9万元。
四、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及承诺函(见附件1);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针对本活动的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管理制度、响应时间、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等)。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七、报名及比选安排
(一)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6月23日之前将比选材料密封后交至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遂宁市经开区明月路153号市市场监管局514室),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825-2321989。
(二)评审
2022年6月24日,由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
(三)公示
对比选确定的单位将在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gsj.suin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内控制度规定。市局机关纪委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监督机构为市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0825-2321819。
七、其他事项
参加比选单位在制作策划方案期间,可与遂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具体需求内容,以提高方案的针对性。联系电话:市局综合协调科 0825-2378910。
本公告由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报价及承诺函
2.评分标准
附件1
报价及承诺函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公司)全面了解并研究了2022年遂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项目比选公告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比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比选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单位提供所需的服务,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二、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
(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评分标准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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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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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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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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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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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最低的得满分,其余的按比例得分。未按要求报价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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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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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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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完备,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方案;2.线上活动方案;3.线下活动方案。
缺一项方案扣20分。每项方案安排合理、方式创新、成效突出的得15-20分;方式简单、成效一般的得10-15分;方案操作性差、内容与本项目不符合的得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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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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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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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今每组织过1个类似项目的得5分,最高20分(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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