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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遂宁市民营“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2017-04-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遂宁市民营“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推荐工作的通知

 遂工商发〔2017〕16 号

 

各县工商质监局、各区工商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

根据省工商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有关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工作部署,按照《遂宁市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将2017年度遂宁市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各单位结合民营企业党团建工作情况,根据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特点,推荐上报已建立了党团组织的,且有规模、有影响、有实体的民营企业作为2017年度遂宁市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的候选对象。各局拟申报户数:船山2户、开发区2户、河东新区2户,安居区2户、射洪县3户、蓬溪县3户、大英县3户。市级示范创建成员单位也可推荐示范创建企业。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17日前将2017年遂宁市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申报表报市工商局个私科。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市级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申报工作。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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