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机关档案室维修维护施工单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维修维护施工单位比选项目
2.比选内容:详情请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3.须在遂宁市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
4.接到维修通知后0.5小时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
三、需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比选内容的常规报价表;
4.近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
5.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文件(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
四、比选方式
评审人员根据投标人的报价、业绩、人员及设备配备、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31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遂宁市经开区明月路153号市市场监管局417室。
六、联系方式
电话:0825-2321989
地址:遂宁市经开区明月路153号市市场监管局417室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档案室维修维护施工单位评定办法
一、评定原则
1.本次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选定原则,公平、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参选单位,并按照同一评定程序和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二、评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办公场地情况(10分)。
在本市区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场所。
2.报价情况(30分)。
报价折扣最大得满分,其他按比例得分。
3.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5分)。
应提供近年以来承接的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4.服务内容及承诺(45分)。
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
(1)保证工期措施(0-10分)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0-10分)
(3)质量保证措施(0-15分)
(4)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及垃圾清理措施(0-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