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3年第2号和第13号,涉及我市河东新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多宝鱼和红烧酱油),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宁市河东新区浪大浪海鲜行销售不合格多宝鱼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遂宁市河东新区浪大浪海鲜行抽检了1批次食用农产品多宝鱼(购进日期:2022-11-04;规格型号:散装;商标:/),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情况
经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以下简称河东分局)现场检查,在遂宁市河东新区浪大浪海鲜行未发现抽检批次的多宝鱼,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2.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经营环节未发现有导致不合格原因。河东分局责令该店进行改正,禁止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将该案违法线索移交给供货商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3.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多宝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结合本案实际,当事人不知道该批次多宝鱼恩诺沙星兽药残留超标,无主观故意,并履行了法定的义务,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河东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二、四川遂宁鲜品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红烧酱油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四川遂宁鲜品新商贸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预包装食品红烧酱油(生产日期:2023-02-02;规格型号:500ml/瓶;商标:口泽香;),经检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情况
经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以下简称河东分局)现场检查,在四川遂宁鲜品新商贸有限公司未发现抽检批次的红烧酱油,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2.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经营环节未发现有导致不合格原因。河东分局责令该店进行改正,禁止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该批次不合格红烧酱油该公司是从生产厂家大英县海州醋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购进,此核查处置信息已同步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
3.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红烧酱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结合本案实际,当事人不知道该批次红烧酱油不合格,无主观故意,并履行了法定的义务,能如实提供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河东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