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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文件 发布时间:2017-09-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工商发(201765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914日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遂府函〔2015101号),根据《遂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遂双创办〔20173号)和《遂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7年工作要点》(遂双创办〔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市工商局成立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工作领导小组。

 长:肖利国    局长

副组长:赵嗣兵    机关党委书记

温清莉    副局长

龙德智    副局长

     副局长

 员:张      办公室主任

赵从体    计划财务科科长

     政策法规科科长

     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科长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科长

     商标监督管理科科长

     企业注册分局局长

刘东升    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分局局长

石中豪    公平交易执法分局局长

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企业科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职责

(一)加强双创工作统筹、协调,负责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将双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召开双创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市双创工作安排;及时向市双创办报送工商部门制定的双创工作政策文件及办法,报送半年双创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及自查报告;及时报送双创工作信息。

(责任单位: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  配合单位:办公室)

(二)组织、落实、推行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先照后证、企业简易注销、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商事制度改革;在原五证合一基础上,试点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搭建遂宁市多证合一受理平台,通过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信息互认、同步审批、内部流转模式实现多证合一

(责任单位: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  配合单位: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三)依托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颁发荣誉等方面,为相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分局  配合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四)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库,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实施就业再就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创办各类市场主体,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配合单位: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分局)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审批标准,缩短审批流程、实现限时办结;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另有新增或减少前置审批事项决定外,各级工商部门一律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开展前置审批登记;对经营者从事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切实履行双告知、一承诺职责,确保经营者事先知晓,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收到信息。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分局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

(六)放宽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支持各类众创空间名称中含有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字样,经营范围表述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等。优化互联网经济等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支持创业创新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分局  配合单位: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

(七)大力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实施商标和专利的转化,鼓励创业创新企业依法采取商标及专利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获得收益;以商标专用权及专利权等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入股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不受限制。

(责任单位:企业注册分局  配合单位:商标监督管理科)

(八)创新商标宣传工作,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商标发展支撑;引导创新主体增强商标注册意识,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工作,主动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加大对创业创新主体商标确权、维权和运用等服务指导,促进创业创新主体提高商标综合运用能力;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将侵权行为处罚信息予以公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

(责任单位:商标监督管理科  配合单位:公平交易执法分局)

(九)将双创工作经费纳入单位预算。

(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  配合单位: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要举措。双创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是市政府目督室重点督查工作事项,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市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创工作,充分认识到双创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市局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流程,认真抓好双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指导和督导。各县(区)工商(质监)局、市直各园区工商分局要按照市局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双创工作领导机构,细化措施,确保双创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确职责、履职到位。市局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特别是承担牵头责任单位的部门要负责召集各配合单位,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承担配合任务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责任单位联络,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认真开展双创工作。

(四)统筹推进、责任到人。市局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与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双创工作联络员报市工商局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要注重双创工作信息的收集,及时向市局双创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并于每年12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报市局双创办。各责任单位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双创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市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姜广坤    联系电话:1801117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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