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根据国、省药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有关通知要求,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机构承担我市“2022全国安全用药月”之药品安全监测主题宣传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活动名称:“2022全国安全用药月”之药品安全监测主题宣传
(二)活动主题:“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
(三)活动时间:12月初
(四)活动要求:
1.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安全用药的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切实发挥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2.宣传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有关知识和危害,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
三、活动预算控制价
人民币8.4万元
四、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及承诺函(见附件1);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针对本活动的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管理制度、响应时间、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等)。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七、报名及比选安排
(一)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11月24日之前将比选材料密封后交至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遂宁市远成路20号),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0825-6803945。
(二)评审
2022年11月25日,由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
(三)公示
对比选确定的单位将在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gsj.suin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内控制度规定。中心办公室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联系电话: 0825-6803945。
七、其他事项
参加比选单位在制作策划方案期间,可与检验检测中心不良反应中心沟通联系具体需求内容,以提高方案的针对性。联系电话:0825-6803952。
本公告由遂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报价及承诺函
2. 评分标准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
报价及承诺函
遂宁检验检测中心:
我单位(公司)全面了解并研究了2022年遂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项目比选公告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比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比选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单位提供所需的服务,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二、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
(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依据 |
| 1 |
报价10分 |
报价最低的得满分,其余的按比例得分。未按要求报价的不得分。 |
| 2 |
服务方案70 |
方案完备,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方案;2.线上活动方案;3.线下活动方案。 缺一项方案扣20分。每项方案安排合理、方式创新、成效突出的得15-20分;方式简单、成效一般的得10-15分;方案操作性差、内容与本项目不符合的得5-10分。 |
| 3 |
履约能力20分 |
2019年至今每组织过1个类似项目的得5分,最高20分(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