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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公开单位: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                                            公开时间:2020.3.13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遂市监食罚〔2020〕3017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便民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便民店 92510900MA62CH8C0K 易雪连 2020年2月18日我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店进门右手第一个货架上发现①1袋流心蛋糕,净含量:100克,生产日期:20191103,保质期:90天,生产许可证号:SC12421010200511,生产者:沈阳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②1袋思味特唱片面包,净含量:100克,生产日期:20200111,保质期:30天,生产许可证号:SC12451011600746,生产者:成都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摊位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分局案审小组合议后,处以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扣押的食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
2020.3.2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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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遂市监食罚〔2020〕3018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辰宇副食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遂宁市河东新区辰宇副食店 92510900MA68324U8J 欧强 2020年2月23日我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店销售货架第二个第二层、第四层、第五层发现①2袋维C手撕面包(生产日期:2019年10月17日,保质期:4个月)、②5袋宫廷鸡丁(生产日期2019年5月6日,保质期270天)、③2袋山椒凤爪(生产日期2018年7月11日,保质期270天)、④3袋棒棒鸡(生产日期2018年9月17日,保质期270天)、⑤1袋麻辣鸡翅(生产日期2018年7月3日,保质期9个月)、⑥1袋香辣鸡翅(生产日期2018年7月2日,保质期9个月)、⑦1袋红椒凤爪(生产日期2018年8月12日,保质期270天)。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摊位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分局案审小组合议后,处以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扣押的食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
2020.3.2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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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遂市监食罚〔2020〕3019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念君副食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遂宁市河东新区念君副食店 92510900MA6BMTL51H 李顺刚 2020年2月25日我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店进门左手边发现29瓶好益多乳酸菌饮品,其中生产日期为20190723CL3有15瓶,净含量:100ml/瓶,保质期:7个月;生产日期为20190718DV有6瓶,净含量:200ml/瓶,保质期:7个月;生产日期为20190721CA有8瓶,净含量:200ml/瓶,保质期:7个月。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摊位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经分局案审小组合议后,处以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扣押的食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
2020.3.7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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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遂市监产罚〔2020〕3021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家美五金百货店销售不合格五金案 遂宁市河东新区家美五金百货店 92510900MA6374QB5T 朱小兰 2019年10月16日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销售的水龙头、角阀、菜盆龙头进行监督抽检,经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的规定,经分局案审小组合议后,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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