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遂东区办函〔2019〕5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八条措施》的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市委办、市政府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八条措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