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联系的市级部门:市政务中心、市地税局、市房管局。 1.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行政服务工作。 2.制定政务服务环境创优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授权行政许可事项的登记、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和上报工作;负责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对政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和人员的协调、监督、管理与考核。 5.受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政务中心办理事项的举报和投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