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10月10日印发了《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现将《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为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扶持园区双创载体、科技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创业人员创新创业,2019年12月,遂宁高新区管委会正式出台《遂宁高新区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原政策”),该政策2020年1月正式实施,试行两年。在原政策基础上,深入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形成本次出台的《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
(三)《四川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四)《遂宁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五)《遂宁市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政策》。
(六)《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1版)、《西安高新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三、目标任务
(一)提升企业的创新水平。通过政策支持,引导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能力,
(二)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为高技术企业成长建立加速机制,构建创新集群,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
(三)构建科学的创新体系。促进双创载体落地与营运,加速科技企业发展,强化创新人才招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四、《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的起草过程
2021年10月中下旬,组织摸排双创载体、创新型企业政策需求,借鉴周边区县、地市政策文件。2021年12月召开企业座谈会,面向园区载体、企业公开征集政策修编意见。2022年5月初,向管委会各委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征集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6月、8月分别召开2次专题研究会。2022年8月 24日,遂宁高新区司法分局对《政策措施》提出了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提请审议稿,2022年9月3日通过2022年第12次党政办公会审议。
五、《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对原政策中的八条进行修改,主要支持对象为工商、税务、统计登记在遂宁高新区直管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运营载体或企业。
新政策在政策补贴资金上,结合目前招商引资从“招商”向“选商”的实际转变,将以往招商引资协议中“运营补助”的大额支出向以各项补贴与奖励措施进行转变,优化了拟引进科技企业的支持方式,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收支结构,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政策补贴形式上,一方面结合省市已出台的关于创新创业方面支持政策,实施“累计奖励”,进一步激发园区中小企业活力与发展动力,另一方面结合园区双创载体运营实际困难,同时参照其他地区高新区,给予开办营运补贴等支持;
在政策扶持对象上,以“五个支持与五个鼓励”为基本框架思路,“五个支持”着重面向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通过装修、房租、能耗等补贴,降低平台载体在落地筹备建设、日常营运等方面的高成本投入;通过提档升级等奖励性措施,进一步提升平台载体孵化服务质量。“五个鼓励”着重面向人才与科技企业,通过创业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措施,解决相关人才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吸引外来人才向高新区集聚;通过对科技企业的房租补贴、研发投入奖励等措施,吸引优质科技企业在高新区落地发展、激发企业升级入库动力、增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
本政策自2022年11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期间由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出台实施细则加以界定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