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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七届第11次常务会议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市政府七届11次常务会议召开

  研究《精文简会高效办事十条措施》《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清欠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

  5月16日,市长杨自力主持召开市政府七届11次常务会议,研究《精文简会高效办事十条措施》《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清欠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

  会议学习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议指出,三大行动计划是打好“三大战役”的行动指南,也是“坚决向污染宣战”的具体操作。要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要集中精力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加强督察,确保整改实效。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精文简会高效办事十条措施》。会议强调,要狠抓落实,严格实行年度发文数量总控制度,确保“只减不增”。会议召开要有计划性,减少会议数量。要推动办公自动化,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无纸化办公水平。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遂宁市加快工业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品牌优势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有品牌的产品才能获得超额利润。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择优扶强的原则,重点选择支柱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培育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名牌产品。要把握工作重点,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加大宣传保护力度。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清欠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土地出让价款清欠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会议强调,要宣传到位,加强与开发商沟通,利用房地产回暖的有利时机,彻底解决遗留问题。要严格程序、依法依规,仲裁要严格标准,双方达成共识。要举一反三,严防新增,提高开发商准入门槛,提高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对到期不开发的要收回土地。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遂宁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会议指出,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机构整合和职能调整,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推诿执法、执法效率低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确保人员不增加,工作有提高。要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加强人员培训。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示范。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遂宁市“十三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会议强调,发展产业园区是加快优化生产力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从容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产业园区规划要细化,要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形成共识,严格实施。要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联动,协调发展。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遂宁市“十三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16-2020年)。会议强调,要增强干部群众自我防灾、避灾、减灾的意识。要加强对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做好资金筹措、物资储备、抢险队伍组建以及技术装备等各项工作。要强化防灾减灾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农户、企业和人头,落实到最基层和第一线。

  会议还研究了第三届“遂宁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以及《遂宁市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办法》和《关于调整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市领导向此德、邓为、徐承、陈伐、雷云,市政府秘书长付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孝富应邀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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