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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13662839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字〔2020〕11号
  • 成文日期: 2020-07-24
  • 发布日期: 2020-07-2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27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办字〔202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吴相洪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市长

 员:李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晓玲    市委绩效办副主任

陈麒巍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冯蓉志    市民政局局长

温勉光    市司法局局长

张永福    市财政局局长

梁勤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白争春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赵全江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肖利国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李建军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申长兴、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熊文担任,并从船山区、安居区、遂宁经开区、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别抽调1名同志集中办公。领导小组下设调查摸底、专项整治、救助帮扶、回收保障、信访维稳、应急处突、宣传引导、督查督办8个工作组。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相应工作机构。

二、工作组职责

(一)调查摸底组:负责牵头摸排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相关基础信息和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指导辖区制定化解方案和包保预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二)专项整治组:负责牵头开展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交通乱象集中整治,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三)安置帮扶组:负责牵头落实人力客运三轮车相关人员救助帮扶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四)处置回收组:负责牵头落实整治工作所需资金及后勤保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五)信访维稳组:负责牵头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牵头单位: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六)应急处突组:负责牵头完善应急预案,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七)舆论宣传组:负责牵头落实宣传发动、舆论引导、舆情处置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八)督查督办组:负责牵头督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办涉及公职人员参与经营的情况。〔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绩效办〕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其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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