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根据市财政预算,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市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65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实施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参与乡村振兴项目。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加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二、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功能列“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
| 专项名称 |
2022年市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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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州)财政部门 |
遂宁市财政局 |
市(州)主管部门 |
遂宁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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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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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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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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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安排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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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 |
发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在乡村振兴中优化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搭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群体中的积极作用,船山区龙凤镇复兴社区、安居区西眉镇金乐村和常理镇海龙村针对农村特需群体开展社会救助辅助性服务和发展性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政策宣传、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整合聚合平台搭建,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开展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慈善资源链接、社区动员等服务,促进居民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增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幸福感、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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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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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村社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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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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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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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城乡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参与乡村振兴新场景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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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形成3个以上可推广服务案例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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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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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门及落地乡镇、村社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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