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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烟花爆竹,安全岂能儿戏......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1-03-01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月24日下午,广安市公安局协兴园区分局民警在浓溪镇场镇某居民楼开展社区工作时,正在搬运货物的朱某(女,35岁,浓溪镇人)看见民警到来,显得神色慌张刻意躲闪,究竟是什么让朱某如此惊慌,民警便走了过去一探究竟......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朱某在该居民楼下的门市里存储了各类不同型号、造型迥异的烟花爆竹共计89箱。不仅数量和爆炸威力大,且堆放凌乱,无任何正规手续及消防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无异就是一个小型的“炸药库”,将直接威胁到附近数十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查,朱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协兴公安分局依法对朱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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