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责任,让职能职责更“实”。压紧压实营养改善计划责任部门“一把手”责任。严格实行校长必须参与食品安全检查、领导班子必须陪餐、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开展餐前检查并规范食品留样“三个必须”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
强投入,让就餐条件更“好”。持续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学校食堂条件。截至目前,投资1530万元新建食堂5110平方米;投资71万元维修食堂6个。46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全部完成“明厨亮灶”。按照每生每日6元的标准,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433万元全部用于食材采购,为16396名学生提供免费营养午餐。
抓培训,让业务素质更“高”。校园食品安全时时提醒、处处强调、事事督促。召开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4次,培训200余人次。各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业务人员培训会议共计78次。进一步提升食堂从业人员能力。
重督查,让规范管理更“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自检+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校开展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同步建立问题台账,并要求及时整改,目前,已开展督导检查4次,通报食堂管理存在的问题11个,整改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