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字〔20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9〕7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遂宁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对全市尘肺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邓正权 市长
副组长:袁 冰 副市长
成 员:勾中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蒋 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道丕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夏海荣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冯蓉志 市民政局局长
张永福 市财政局局长
梁勤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齐宣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金兵 市应急局局长
张智勇 市医保局局长
丁文艺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李道丕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