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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遂宁市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3-14 19: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5年2月遂宁市城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时间及点位

2025年2月,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遂宁市渠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型地表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为桂花)、遂宁市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型地表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为东山村)和遂宁市城区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库型地表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为黑龙凼取水口)的水质进行了监测。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24项)、表2补充项目(5项)、表3优选特定项目(33项)、电导率、叶绿素a和透明度,共65项,并统计取水量。其中优选特定33项包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和铊。

(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二、评价方法及标准

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Ⅲ类标准、表2和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基本项目(不包括化学需氧量)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执行,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1)本月遂宁市渠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桂花断面、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山村断面、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龙凼取水口水质均达标。

(2)单独评价指标:本月遂宁市渠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桂花断面、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山村断面的粪大肠菌群均达标;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龙凼取水口的粪大肠菌群、总氮均达标。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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