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日报》2025年11月29日03版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遂宁“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主要成就新闻发布会举行
主持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光健
新闻发布人: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 李静波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刘呈波
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张后武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媛琳
“十四五”期间,遂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1月27日下午,遂宁“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主要成就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李静波围绕推进科学立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方面,全面介绍我市“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主要成就。

新闻发布会现场。 全媒体记者 曹爽 摄
高举旗帜 强化统筹
法治遂宁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强化思想引领。坚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首要任务,统筹开展专题学习培训80余场次,在“法治遂宁”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60期,推出“砥砺四十载 奋进两千亿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访谈栏目,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见效。
压实主体责任。高质量召开首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5次委员会会议,制定实施法治遂宁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清单式推进落实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出台《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有效发挥。常态化开展综合性法治督察,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工作保障。出台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法检两院数字化发展与遂宁“城市大脑”建设协同联动,让群众云端能开庭、指尖可诉讼。
聚焦中心 服务大局
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出台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实体法规6部。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70件,办理合法性审查事务2500余件。
召开法治护航遂潼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3次,探索川渝两地企业迁移“无障碍一次办”,全省首张川渝“云迁移”企业营业执照在遂宁颁发。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信用通”“报表通”“项目通”,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8.4%,全程网办率达到96.5%,行政许可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5%,提交材料减免73%,连续5年入列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优秀”等级。
构建“纠纷解决、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位一体法治保障体系,推动“遂宁法务区”高效运行。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四张清单。成立全省首个“执破融合中心”,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压减22%。建立“产业链长+链主企业+检察长”法律服务机制,运行全省首家“锂电产业一站式司法服务中心”,打造“稻香”等特色法庭。
牢记宗旨 法治为民
民生福祉的法治保障更加坚实
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等制度,全市1445个村(社区)全覆盖设立会客厅、议事广场。探索“一长五联”积分治理模式、“党建+驿站+服务”融合、“三融六联”等基层治理模式。
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年均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依托“遂宁通”APP打造公共服务“云上集市”,开设法律服务专区,构建覆盖企业与个人的全链条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五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8万件,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4亿元。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市、区)示范试点,探索小区依法治理新模式。打造“遂潼一家亲”法治文化示范带,“遂潼普法小分队”获中央宣传部表彰。
守稳底线 化解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更加巩固
开展“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施根治农民工欠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和法治宣传,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开展趋利性执法司法、违规“查扣冻”专项清理整治,帮助企业回笼资金32亿余元、243家企业恢复经营。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三书同达”,检查频次缩减56.8%,行政罚没金额同比下降43%,帮助10955户经营主体重塑信用。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形成“律师参与+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多元解纷新模式,持续完善诉调、访调、公调等对接机制,共办理调解案件51458件,调解成功率97.5%以上。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行机制试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五年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00余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190余件,近九成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
启航“十五五”,遂宁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高标准谋划推进“十五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提升法治遂宁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答记者问
“十四五”期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遂宁市人大常委会是如何推进科学立法、确保立法质量的?
刘呈波:立法工作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十四五”期间,在遂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从最初的探索实践不断走向成熟,为推进科学立法、确保立法质量,遂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准立法工作方向,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项目立项论证、立法规划编制、立法计划实施、重大制度设计等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坚持高质量立法目标。切实找准立法工作定位,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围绕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注重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管理与治理、约束与激励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法规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地方性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础、兜牢底线。
坚持遵循立法工作规律。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聚焦管理职责交叉、职权不清、执法空白等问题,通过立法厘清管理关系、明确权责界限、压实管理责任。坚持立法基本原则,敢于创新,善于创制,为改革发展拓展法治空间。
坚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切实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集思广益、凝聚共识,高效整合部门力量、借助专业智慧、挖掘治理经验,全面提升立法质量。
坚持突出开放民主。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调查研究多层次、征求意见多方位、汇聚民智多渠道。我们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专家智库等平台,广泛开展立法协商,全面拓展代表参与,切实加强立法宣传,不断夯实能力保障,让每一部法规都承载民意、贴近民生、汇聚民智,体现人民诉求。
“十四五”期间,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取得了哪些立法成果?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刘呈波:“十四五”期间,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一共出台6部实体法,修改1部程序法,督促相关单位出台配套制度18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现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担当作为,有力彰显了根本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
同时,修改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实现与上位法有效衔接,适应新时代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期待;制定全省首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助推遂宁海绵城市建设由制度化向法治化转变,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累计完工面积84.2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1.71%;制定《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从2022年的30.6%提高到目前的40.9%;制定《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注重厘清规、建、管各方主体权责,用心守护好群众的“菜篮子”;制定《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构建起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完整法规保护体系,保障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制定遂宁市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加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强化城市道路通行,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制定《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下一步,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立好“新法”,让地方立法成为发展的“加速器”和“稳定器”;适应上位法修改、政策调整和形势变化,修好“旧法”,做到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民生同行;对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的情况加强监督,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对有关法规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等开展立法后评估,为完善法律体系、改进执法和司法活动、强化法律监督奠定坚实基础。
作为遂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市司法局在“十四五”期间如何通过行政复议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与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如何?
黄媛琳:“十四五”期间,市司法局扎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力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十四五”期间,遂宁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先行探索的原有成效上,进一步将公安系统的行政复议权集中到市政府,全面实现由市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高质高效完成了改革任务。通过加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遂宁市司法局)的建设,优化内设科室职能,配齐配强专业办案力量,落实初次从事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定要求,有效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和办案能力。
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工作机制。“十四五”期间,遂宁市建立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的工作制度体系,包括“府院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行为自纠工作机制”“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等10余项工作机制,将行政争议化解“前、中、后”各阶段、争议化解各方面力量纳入制度框架。去年来,遂宁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工作部门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住房保障和建设领域行政争议化解专项沟通协调机制。
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建设。市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司法部关于“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行政复议受理便民举措,全面开通“在线复议”渠道,在基层司法所、企业项目集中地等重点区域设立“咨询服务点”30个。今年1-10月,全市新收复议案件702件,同比增长38.2%,越来越多的群众和企业首选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1-10月,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达到39.5%,其中市本级案件调撤率达61.4%。全市经过复议后的案件起诉率仅为8.4%,案结事了率达91.6%。
强化层级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提升复议监督的制度刚性。2023年、2024年全市各级复议机关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210件,行政复议平均纠错率为29.8%。今年,我市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月通报”制度,对案件纠错、调解等情况进行周汇报、月通报,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作用。通过持续发力,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下降至21.6%。
近年来遂宁政法系统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工作,请简要介绍下今年我市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动的重点工作?
张后武: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牵头统筹全市政法机关,以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全力推动政法系统全过程“效率革命行动”,为全市更好建设实力之城、活力之城、魅力之城贡献政法担当。
出台《遂宁市政法系统充分发挥政法职能推动遂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及《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实业兴市的实施方案》等1+4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服务企业法治“大宣讲”、优化司法流程“大提升”、涉企案件大督办行动,更好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在全市范围开展全市政法系统推进“效率革命行动”攻坚化解涉企积案专项行动,摸排掌握涉企刑事类、民事类、执行类、监督类等五本台账35件涉企积案,市委政法委建立月度调度机制,市政法单位落实专班专人办理,目前已攻坚化解29件,富士电机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四川省2025年第一季度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
市委政法委统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开展“斗城惊雷”专项打击拒执行动,为企业清收债权3.12亿元,为银行回笼资金3.40亿元。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建立司法警察24小时值守备勤制度,实现“全天候快速响应、市域全域协作”。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宽限期、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立项、融资、贷款等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
推进“遂宁法务区”规划建设,以“一核两区一带”思路为引领,建成面积3.5万平方米的“遂宁法务区”,入驻市司法局、市仲裁委、市红旗公证处、船山区法院、船山区检察院等司法单位和破产管理人协会、四川真道(遂宁)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涵盖立案、民商事审判、检察监督、仲裁、公证、法务服务等司法服务,工作成效被《四川法制报》刊载。
中央政法委要求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请介绍下我市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有哪些成果?
张后武: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工作,指导综治中心建设,推动综治中心实现从无到有、从点到面,进入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重点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方面规范化,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目标,对人民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按照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在2024年“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市委常委会第127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按照省委政法委“五有”“五个规范化”建设要求,6月底前完成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完成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市委政法委先后组织召开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平安建设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视频调度会等会议,对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强化力量保障,协调市委编办新增事业编制4个,确保综治中心实体化、实战化运行。印发《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针对性研究成果》,为乡镇(街道)综治分析、矛盾纠纷流转的工作完整性、流程规范化提供参考。截至目前,全市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90个,完成率达94.7%。
行政执法量大面广,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是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关键环节。请问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升执法质效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性进展?
黄媛琳: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关键性突破:
构建了执法监督体系的“系统性重塑”,解决了“谁来监督”的问题。推动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起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在市、县两级成立6个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作为地方政府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专门机构。
探索执法监督方式的“多元化创新”,解决了“如何监督”的问题。通过与“12345”政府热线试点建立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作模式,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归集效率提升50%。通过公开征集、案卷评查、“12345”热线、座谈企业、复议纠错案件、诉讼败诉案件、上级交办等7大线索归集渠道,整理有效线索500余条,办理专项监督20余件。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的工作机制,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线索23条,11名执法人员受到纪委监委机关谈话提醒。
推动执法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转型”,解决了“执法能力”的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样式,推行电子执法证件,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均可在“天府通办”APP中查询。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2025年度共有1284人完成培训和考试。
抓住“数字赋能”的历史机遇,解决了“监督效率”的问题。大力推广“亮码入企”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管理系统,自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生成入企码3913个,完成检查任务3806次,企业扫码2879次,实现入企亮码检查全覆盖,企业满意率100%。通过“预警提醒”模块,快速发现某一区域、某一领域执法的异常情况,实现 “靶向性”精准监督。
下一步,将继续在强化监督刚性、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等方面持续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起案件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筑牢全民法治信仰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