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遂府办发〔2020〕 2号)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具体办理流程>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20〕7 号)精神,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现就做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市辖区内中小企业,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暂停一切线下培训情况下,组织职工参加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并因此支出了成本费用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组织职工参加的免费线上培训,不享受补贴。
中小企业划分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线上职业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理论课程,也可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纳入。
线上职业培训方式包括企业依托自主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平台、各类APP软件等组织员工参加线上培训;或企业委托第三方的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企业自主开发课件或组织现场直播开展的线上培训,聘请的授课教师应由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企业应确保职工线上培训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三、申报及审核
(一)开班申请。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开班备案申请,提交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等),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并签署《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将学员信息录入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V2.0信息系统,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同意备案的方可开班。
(二)补贴申请。经备案同意的培训班,按培训方案完成所有线上培训课程后,可申请培训补贴。
企业申请培训补贴须提交学员花名册(详见附件2)、授课记录和培训成本等材料(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培训成本可综合考虑培训时长、开发费用、培训运营成本等因素综合核定;企业购买第三方培训服务提供商服务的培训成本可参考发票凭证等因素综合核定),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由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合理性审核。
(三)补贴拨付。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签审核署意见,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然后向同级财政申请资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将资金划拨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四、补贴标准
我市中小企业在疫情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培训结束后按培训前备案审核同意的培训成本,给予全额补贴。备案审核时,原则上根据培训人数、培训课时,按不超过每人每课时10元,每个培训项目不超过1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审核。培训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五、其它事项
(一)线上职业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理论课程,也可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纳入。
(二)线上职业培训方式包括企业依托自主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平台、各类APP软件等组织员工参加线上培训;或企业委托第三方的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企业应确保职工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企业或培训机构在本市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组织线下培训、实训或评价活动。
(三)企业应按照拟开展的线上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编制培训方案,确保培训标准不变、培训质量不降、学习收获不减。
(四)为避免受疫情影响期间补贴申报造成人员密集情况,鼓励各区(县)通过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咨询等服务,采用预约申报、微信、QQ、错峰受理、网络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接受企业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区(县)也可通过自有系统提供申报受理等服务。
(五)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财政等部门将适时对企业开展职工线上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及时将相关政策措施和操作口径与同级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沟通、解释,争取其对此项工作的理解、支持。
(六)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要做好备案信息的收集、汇总,记录工作台账,并于每月15日和30日将《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费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报表上报市就业局培训科(联系人:李定能,2238368)。
附件:1.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申请报告
2.企业职工线上培训学员花名册
3.遂宁市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职工线上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4.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发
放情况汇总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 宁 市 财 政 局
2020年2月26日
附件1
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申请报告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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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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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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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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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期数 |
每期(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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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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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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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总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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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 教学 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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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老师或辅导老师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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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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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级)别 |
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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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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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级)别 |
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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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课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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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时间安排 (具体到日期和时间) |
知识要点 |
时长 (学时) |
授课(辅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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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报 培 训 成 本 |
自 主 开 发
|
项目 |
金额(元)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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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课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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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制作 或软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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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教材及 教师演示耗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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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线上 培训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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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 场 直 播 |
教师课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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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教材及 教师演示耗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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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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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第三方培训服务 |
购买线上培训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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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单位系中小企业,开展职工线上培训期间为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我单位组织线上培训的对象,均为与我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或在我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培训结束后申请培训补贴时,仍为我单位职工。 二、我单位线上培训内容为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且职工线上培训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培训过程真实、完整。我单位将严格按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并做好培训过程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我单位在本市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不组织任何线下培训、实训或评价活动。 三、我单位申请培训补贴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实反映培训实际情况。 上述承诺事项是我单位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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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 就业 服务 管理 机构 意见 |
核定培训成本总额为 元。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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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 资源 和社 会保 障局 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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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职工线上培训学员花名册
企业名称:(公章)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劳动合同签订起止时间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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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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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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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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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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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局审核情况 |
公示情况 |
人社部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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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
科室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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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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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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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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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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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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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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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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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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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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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总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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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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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补贴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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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 服务 管理 机构 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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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 资源 和社 会保 障局 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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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
区(县)就业局
| 序号 |
企业全称 |
企业 类型 |
培训课程 |
培训时长 |
培训人数 (人) |
拟补贴金额 (元) |
实际核拨金额 (元)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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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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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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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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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备注:1."企业类型"为自主培训企业、中小微企业、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
2.培训人数为实际参加培训的人数。
3.拟补贴金额为各区(县)备案后按培训人数和补贴标准计算的补贴金额。
4.实际核拨金额为各区(县)最终核拨的金额。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