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承担了其中4件,分别是“部分开发楼盘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未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问题突出”“城区部分道路窨井四周不平整,井盖松动、沉降或高出路面,存在安全隐患”“城区公共厕所脏乱差,设施陈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等。同时,我局还负责了30件民生实事中的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
一、基本情况
按照《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任务分解表》,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赓即组织相关局领导、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局2021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整治措施、严格整治时限和明晰责任分工,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认真遵照实施。
二、工作举措
(一)针对“部分开发楼盘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未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问题突出”问题。一是锁定整治范围。整治范围为遂宁市主城区(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未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治对象为所有今年内需交付的房地产项目和已出现延期交付隐患的房地产项目,重点是对开发企业逾期交房达到6个月以上,且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开展整治化解。二是明确整治目标。通过建立主城区“问题楼盘”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督促指导辖区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监管职责,制定“问题楼盘”整治化解方案,明确整改路径和整改时限。三是分解整治步骤。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6-9月为排查整治阶段。10-11月为集中化解阶段。12月为巩固深化阶段,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目标。四是制定工作举措。研究制定了领导包案制、强化督促指导、监控交付环节、逐步消除存量、加强预售监管、完擅长效机制六个具体举措。五是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市级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销售、设计、施工、验收、服务等各方面工作。
(二)针对“城区部分道路窨井四周不平整,井盖松动、沉降或高出路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一 是坚持“四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坚持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城市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工作。坚持依法治理。落实窨井盖权属单位或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管理,不断完善窨井盖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坚持创新驱动。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窨井盖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增强窨井盖安全性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明确“四项任务”。重点开展井盖普查建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盲点,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重点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压实责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全面整改到位。重点规范建设施工管理。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在实施地下管线建设项目时,科学合理选择窨井盖产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安装。加强窨井盖施工验收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重点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和响应处置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限时进行处理。三是强化“四项保障”助力整治工作见长效。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文化广电、12345热线等部门和供水、排水、燃气、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单位组成的窨井盖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协调解决窨井盖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加强督导考核保障。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核,对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促进工作落实。注重行刑衔接保障。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并向检察机关通报;对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办理。做好宣传引导保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窨井盖问题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线了问题窨井盖整治反馈平台,畅通市民群众反馈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针对“城区公共厕所脏乱差,设施陈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督促各辖区、市直园区、各部门成立相应专项整治机构,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同步推进的工作合力和机制。二是加快工作进度。坚持属地原则,督促指导各辖区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完善更新市城区184座公共厕所的硬件设施设备、优化管理服务。更换不达标厕所、无改建条件的厕所,使用环保公厕,确保投用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三是强化公厕标准。按照最新设计标准和建设标准,抓好新改建计划,完善厕所功能,提升如厕环境。四是强化公厕管理。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提升公厕服务质量,督促各辖区结合实际制定公厕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合理配备公厕管护人员,确保公厕按计划建得起,用得好,有人护,让群众满意。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体系,把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纳入目标考核,按照“一管二改三建四满意”总体思路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六是强化营造氛围。借助“万众厕所文明大行动”、每年的“11.19”世界厕所日等平台,围绕“文明如厕,从我做起”活动主题,策划部署厕所文明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如厕氛围。
(四)针对“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船山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园区管委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加强对各辖区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督促各辖区有关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业主履行义务和依法理性维权,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格局。三是严格督导检查。细化分解全市年度目标任务至各辖区,明确任务分工。建立推进情况月报表制度和定期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每月通报“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整治问题台账”化解处置工作进展,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逗硬奖惩。
(五)针对30件民生实事方面。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今年全市拟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7个,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大力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作用,建立具体工作专班,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经办人员。二是狠抓群众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科学编制专项改造规划。按照“先整体规划设计、后分批推动实施”思路,综合考虑老旧小区改造和老城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科学编制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和“十四五”年度实施计划。四是分解任务,强化督查考核。细化分解全市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至各辖区,明确任务分工。建立推进情况月报表和定期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各地推进情况,逗硬实施奖惩。关于棚户区改造。今年全市将实施2015套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涉及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约5.54亿元。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大力推进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严把关口,分清主次。严格执行“七个严禁”,杜绝棚户区改造覆盖非国家重点镇,将不符合要求的旧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情况出现。按照轻重缓急,将城镇C、D级危房和老城区内脏乱差区域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优先纳入2021年棚户区改造范围。二是大力推进,协同攻坚。在落实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主体的职责上,要求各地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效推进。设立专班,明确专人,通过住建、发展改革、财政三部门共同努力,积极争取资金,解决棚改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强化督查,逗硬考核。定期赴各地实地督导工作推进情况,对于履职不力、进展滞后的,在全市范围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在全市范围给予通报表扬。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安排部署,将“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作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开展整治过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和各辖区,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为民利民”的原则,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通过有力举措集中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影响部门形象的各项问题,让群众从“不满意”到“满意”,切实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