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生态美丽新遂宁
- 日期:2022-06-30
- 嘉宾: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强
- 简介: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了“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遂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要抓手,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推动与成渝地区相关城市开展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了“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遂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要抓手,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推动与成渝地区相关城市开展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遂宁市是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些什么经验成效?下一步又有怎样的工作谋划呢?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强同志,他将就“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生态美丽新遂宁”这一主题,与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首先,请陈局长跟网民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陈强:各位网民朋友们好!很高兴在这里围绕“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生态美丽新遂宁”与大家互动交流。长期以来,越来越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关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此,我代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下面,就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各位网友提出问题。
主持人:好的。陈局长,生态环境现在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生态环境部门多年的努力也是为了不断提高我市群众的生活质量。那么请您介绍一下目前遂宁市环境质量的总体情况?
陈强:好的。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转化为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增强人民生态福祉的实际成效,以“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状态,深入打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开局之战,为遂宁高质量绿色发展绘就“一湾涪水穿城过、两岸秀丽入画来”的生态底色。全面完成省年度考核生态环境各项指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总体保持改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保持100%,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9天,优良天数率达90.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第19位;优先保护类耕地达到404.53万亩,受污染耕地和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实现了“青山绿水”常保和“晴空碧日”常驻。
主持人:陈局长,为将市第八次党代会“六大对标竞进行动”战略部署在今年落到实处,我们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遂宁市“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对标竞进行动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请陈局长介绍一下今年工作的开展情况。
陈强:2022年,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对标竞进行动三年期、五年期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保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持续推动遂宁生态环境质量在全省提质晋位,今年我局实施了“五大行动”推动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一)实施降碳节能行动,促发展转型。健全完善降碳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降碳会商会,及时研判降碳形势;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碳排放核算管理工作,协助企业积极融入碳排放交易市场;动员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积极申报全省首批近零碳排放园区示范建设。
(二)实施蓝天提升行动,促空气常新。制定臭氧防控、大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三张清单”,实施工业达标、移动源整治专项行动等4大类48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69次,预报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9个。截至5月底,我市优良天数138天,优良率为90.8%,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PM2.5均值浓度为3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
(三)实施碧水攻坚行动,促绿水长流。建立水质管控红黄绿灯预警机制,实施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召开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会,推动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形成合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79.52%(90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四)实施净土保卫行动,促青山常在。开展全国首个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抓实重点行业企业管理,完成全市41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
(五)实施环境守护行动,促本底铸强。进一步夯实生态法治基础,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全面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有序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316个已完成1266个,整改完成率96.2%。
主持人:陈局长,请你简单介绍一下遂宁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陈强:为提升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了一系列硬措施、好办法,用心用力用情持续保卫好“遂宁蓝”。制定臭氧防控、大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三张清单”,组织开展工业达标、扬尘整治、移动源整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污染天气应急、科技提升等“六大行动”。一是强化污染协同控制。开展工业源深度治理、移动源“车、油、路”测管协同、扬尘等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4大类48项工作任务,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7次,夏季臭氧污染强化管控6次,督促工业企业、建筑工地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动态更新684家企业大气污染源清单,完成川中建材、广义微电子等16家企业治污设施深度改造。登记备案各类工程机械3186台,抽测701台,抽测柴油货车16.6万辆次,查处工地扬尘问题22个,整改汽修行业问题88个,纠正餐饮油烟扰民行为524起,收缴违法违规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1029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行为150余起。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建设空气质量子站、微站18个,机动车道路固定遥感监测点2个,配置雷达走航车1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1辆,无人机5台。三是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形成市督导、区县和园区负责、乡镇为主、村社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秸秆禁烧工作新格局,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立足秸秆资源“吃干榨净”和高效利用,大力推动秸秆“五化”利用,引进规模化秸秆利用企业12家,申报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3个。预计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到92.17%。
主持人:陈局长,我们知道咱们生态环境部门一直重视服务企业发展。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们在这一方面开展的工作。
陈强: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全心全意护航绿色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将热情服务作为工作的总基调,紧抓重点、担当作为,主动做好服务企业这篇大文章。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下沉各区县开展上门帮扶,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解决项目环境制约因素问题。二是提供政策保障。继续用好《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实施告知承诺,将法定60、30个工作日审批时间压缩为2个工作日,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用好《小微企业“三个一 ”环保服务工作方案》,将全市重大项目全部纳入环评审批服务台账,实行“清单制+责任制”,主动跟进服务,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助推器的作用。授权市直园区分局和射洪局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下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全力支持项目推进,释放经济发展活力,让企业少跑路。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千方百计邀请省内锂电化工方面专家召开化工项目专题环评审查会。顺利完成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等17个项目环评技术审查,并全部出具项目环评批复,为我市大力发展“世界锂都”“东方气都”注入强大动能。
截至目前,全市2022年市级重大项目226个,已完成环评手续项目194个,未完成环评手续项目32个,完成率85.8%,未完成项目环评正在有序推进中。
主持人:好的,谢谢陈局长。相信通过您的介绍,大家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也对遂宁未来绿色低碳发展充满了信心和期待。
下面,我们就连线网民朋友,看大家都有哪些关心的问题。
网友“侠客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如何理解“深入”的含义?“十四五”时期,有哪些思路?
陈强:网友您好!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是中共中央辩证分析当前我国发展与保护面临的形势,对标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十三五”时期相比,污染防治攻坚战由“打好”变为“深入打好”,就是要求我们既总结和拓展已有的污染防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又创新和完善新的思路和打法。在“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抓住污染防治攻坚战在三大领域的主要问题,大力推进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在大气治理方面,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在水体治理方面,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二是改进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治、经济等手段,特别是继续加强法治体系建设。三是完善环境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四是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网友“奔波儿灞”:关于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这方面,请问市民可以参与的活动都有哪些?
陈强:网友您好!关于广大市民朋友可以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关注生态环境,学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节约能源资源,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节约用纸用水;三是践行绿色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少购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四是选择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交出行;五是分类投放垃圾,不乱扔乱放;六是减少污染产生,不焚烧垃圾、秸秆、散煤、不燃放烟花爆竹、少用化学洗涤剂、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七是呵护自然生态,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八是参加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九是参与监督举报,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十是共建美丽中国,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此外,我局每年都会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向公众开放生态环境监测站、污水处理厂等多家环保设施。公众可以通过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查看详细信息,电话预约。
网友“正义之怒”:现在“碳达峰”“碳中和”特别火,很多机构都在开班进行“碳排放管理师”培训,想请问下这种培训对就业有什么帮助?
陈强:2021年,人社部等三部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正式公布“碳排放管理员”等18个国家新职业序列。“碳排放管理员”是一种新职业,被定义为:从事企事业单位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工作的人员。
“碳排放管理师”和“碳排放管理员”是两种不同的称呼,没有人社等部门的官方认证,也非职业准入资格证书,对于铺天盖地的“碳排放管理师”培训广告,在此提醒大家要保持“理性”。
据了解,目前“碳排放管理员”的职业建设体系仍在规划中,国家现在并未公布其职业准入资质标准,也没有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真正要想通过培训实现从业,有一定门槛,需要一定的从业经验,对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及扎实的相关专业背景。
网友“没有不高兴”: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有哪些主要要求?
陈强: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有关单位可根据该工作方案中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网友“宁静致远”:是不是所有环评文件都需要报环保部门审批?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有什么法律责任?
陈强:关于第一个问题,国家对环评文件实行分类管理,依据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大小,分为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和环评登记表三类。其中,环评报告书(表),需要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评登记表实行备案制,建设单位仅需登陆“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系统”填报备案即可,无需审批。
关于第二个问题,办理环评手续是建设单位的法定责任,环评文件也是建设单位规范自身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环评报告书(表)未报批,或未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将责令停止建设,处总投资额1%至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对未备案环评登记表的,将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持人:好的,谢谢陈局长精彩而专业的解答!各位网友,因为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此结束了。再次感谢陈局长做客我们的演播室,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见!